金子的光泽……
我瞪眼一看,女人脖子桑,带着一条很粗的金项链。
我忽然想到传教士的话,难不成,这就是我发大财的渠道?
钱壮怂人胆。
看到金项链以后,女人的尸体似乎也没那么可怕了。
我喘着粗气,一把将项链从女人的脖子上摘了下来。
随后,一溜小跑,离开了案发现场。
贫民窟里,住着的都是穷人,洋国高层才不舍得在这种地方浪费公共资源。
我可以确定,附近没有摄像头或者监控。
我摘下项链的时候,也特别注意,用衣服裹着手,不让自己有一道指纹,留在案发现场。
果然,没有任何人来找我的麻烦。
项链,神不知鬼不觉,成了爷的囊中之物。
爷把金项链当了以后,换了钱在唐人街,自己租了个店铺做小生意。
让我没想到的是,自那天以后,我总会在十字架的引导下,出入一些命案现场。
街头,珠宝店,当铺,甚至是别人的家中。
每一次,我都能从被害人身上,摸到各种价值不菲的珠宝财物。
就这样,爷的钱,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离谱。
没过多长时间,就把大半个唐人街给买了下来。
人们都知道爷有钱,知道爷会生钱,却没一个人知道,爷的钱是这么来的。
有了钱以后,爷有大把的时间去花天酒地,店铺之类的营生,全权交给伙计们负责。
但那天,我正巧到一家华餐厅视察,顺便给伙计们发工资。
一个华国和尚,正吸溜吸溜,在餐厅里吃面条。
洋国这地方,和尚可不常见。
我好奇多看了和尚一眼。
和尚跟我四目相视。
但看到我以后,和尚吓了一大跳,面条都从嘴里喷了春来,他含糊不清地对我说:
“施主哥儿,你还是人么?”
莫名其妙被人来了这一句,任凭是谁都不乐意。
爷扭过头,佯装没听到和尚的话。
但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和尚不识趣的厉害。
他面也不吃了,屁颠屁颠的来到我跟前,对我道:
“施主哥儿,你离死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