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界。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千年,我也在妖王这个位置上坐了千年。
我并不是孤身一人,自六界和平之后,我的师尊,放弃了神界之主的位置,随我回了妖界。
我们生了一个女儿,我给她取名叫乐乐,希望她能快乐一生。
经过千载,过往的事,我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但如今的时光,却让我觉得无比的庆幸。
盛夏,阳光正好。
我处理完政事,便在书房午睡了,恍惚之间,我感觉到一阵微风推开了门,熟悉的气息钻入我的鼻腔。
我微微一笑,我知晓,我的眉眼许都要柔和几分的。
很快,一只微凉的小手就触碰到了我的额头,我没睁眼,准确无误的拉住她的手腕就将人给抱进了怀里。
温卿似乎早就习以为常,顺势就搂住了我的脖颈,还轻轻的拍了一下我的脑袋,笑骂我:“小狐狸啊,又装睡啊?”
我睁开眼,朝着她笑,我嗓音很是温柔,生怕惊扰到她:“嗯,师尊不早就知道吗?”
是的,我白日里一直喜欢叫她师尊,我的师尊,我一个人的师尊。
我就坐在椅子上,让我的师尊坐在我的腿上,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狐狸了,我具有一个成年男性的魅力,我抱着她的腰身,不断的摩挲着。
哪怕过了千年的光阴,但我每回看到我的师尊时,我仍旧会十分的冲动,我好喜欢我的师尊。
没等温卿说话,我就迫不及待的吻了上去,我的师尊好甜,怎么尝也尝不够,她就像甘甜的泉水,让人一口根本就无法解渴。
温卿很纵容着我,尤其在榻上这一方面。
比如,只要她坐到我的腿上,我是不会让她轻易离开的,哪怕我们的女儿乐乐找母亲,我都不会让我的师尊离开。
我爱极了她为我意乱情迷,失了理智的样子。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哄着她,戴上我的红色铃铛,在脚上,在手腕上,在散落下的青丝发尾上,听着铃铛随着她摇曳的身姿叮叮当当的响起,没人知道我有多快乐。
素日,无论大事小事我都会依着她,而我只有一个要求,希望我的师尊每日都爱我比昨日更甚。
她做到了,我能感受到,刚开始她的迎合或许只是因为我是她的夫君,可当她越来越热情似火,我终于感受到了她的爱意。
情至深处,我不会叫她温卿,只会一遍遍的唤她:“青栀。”
青栀啊,我好爱你。
我不敢求温卿的一生,因而我求青栀的一生。
青栀是我回了妖界后,日日在凤凰树下祈求了数不清的年月才换回来的。
青栀啊,是许羡林好好活下去的念想。
平日里我恭敬唤她师尊,后床榻缠绵我喜欢唤她青栀。
青栀啊,爱我一次吧,哪怕一点点我都会很欢喜的。
起初,她并不会给我回答,后来一次次的欲海浮沉,她终于也会唤我:“羡林。”
一句羡林,我真真醉生梦死。
一句小狐狸,我常常会在她怀中红了眼眶。
她会抱着我,笑我:“都当父亲的人了,怎么这爱哭的毛病还是好不了呢?”
我才不管这么多呢,我就喜欢在她面前哭。
我的师尊啊,最心疼我了。
夜晚来临,月光就像是天边倾泄而下的银河,为大地盖上了一层温柔的白纱,就像那绝美的仙子,有种朦胧的美感。
每当这个时候,我会为我的青栀洗手做羹汤,我会带着我的青栀去妖界最繁华的地界逛集市,买一些凡间的食物,然后牵着她的手带着她回家,最后高高兴兴的为她做一桌子好吃的。
她只有在这个方面才会露出小孩子的一面,她真的很喜欢凡间的美食,我原本是不喜的,可她说过,一家人一起吃饭才会有烟火气。她说那叫家的感觉。
于是我也爱上了这种感觉,妖界诸妖都说我脾气很好,是个温柔的君王,但没人知道,我其实脾气一点都不好,只是因为她喜欢,所以我才一直隐忍,一直温柔。
为了我的爱妻青栀,我做什么都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