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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齐彦之跟着看过去。

林姿面不改色,说:“您难得参加一次,有金小姐给您做啦啦队,想必比赛会更加精彩。”

她有理有据地说着,颇为理直气壮。

齐彦之嗤笑了声,懒得跟她计较,转身走了。

虽说全员健身日就是齐彦之上任后才定下的,但是大多数时候,他不是在忙碌就是在外地出差,参与的机会并不多。

这次,也是林姿特意为他和金世熙安排的。

事前,林姿有跟他确认过他是否愿意打这场篮球赛。

得到他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那边公布了出去,员工看到后兴奋不已,都想要一睹他的风采。

所以这天大家都非常积极,几乎个个都早早来到了体育馆。

齐氏集团上上下下几万人,篮球赛场上的座位都快要坐不下了,很多人甚至直接下场站在旁边看,将赛场围成圈。

林姿要做好后勤工作,随时为他提供照顾,所以是直接站在球场边。

金世熙跟着站在她身边。

球场上穿着篮球服的男同事们开始组队,分配任务,谁打前锋之类的,讲解战术。

林姿不太懂篮球,听得一知半解。

十点一到,球赛准时开始。

钱晓卉到得迟些,气喘吁吁跑到林姿身边,跟着她的目光往球场上看,一下捕捉到老板矫健的身影。

“我的天呐!”钱晓卉惊叹,“齐总还有这样一面呢?这也太阳光太帅气了吧!”

现场大多数人也都关注着他,尤其女同事,个个作捧心状。

此时,齐彦之又刚好抢到球,纵身一跃,一个三分球顺利落进框里。

观众席里顿时发出一连串哇哇的惊叹声。

“啊啊啊!这也太酷了!球打得这么好!”钱晓卉激动得跺脚,双手都握成了拳头。

总裁办的人陆陆续续都到了,整齐地在最前面立成一排。

陈希均扫一眼旁边的钱晓卉,见怪不怪地说道:“那是自然,齐总当年读书的时候,可是校篮球队的。”

“哇~”钱晓卉闻言,又是一声惊叹,转过头,盯着陈希均好奇追问,“那像齐总这样,长得好,家世好,还那么阳光爱运动的男生,在学校那会儿,就有好多人追他吧?”

她们都知道,陈希均是齐彦之的学弟,两人是从美国同一所常春藤院校留学回来的。

“嗯。”陈希均点头,“特别多。”

能让陈希均用“特别多”来形容,可见那情形非同小可。

细一想也是,学生时代大家都处于同一圈层,喜欢他的人有机会靠近他,但是现在他位高权重,有机会走到他面前的女性反而少了。

所以,从前追他的人,肯定是要比现在还要多的。

“啧啧啧。”钱晓卉一副“你看吧,我猜就是!”的自豪感,还转过身,抱住林姿的手臂摇了摇,激动地跟她寻求认同感,“真的好像回到学生时代,看帅气的学长在球场上打球哦~齐总这样的,高低得是个校草,对吧?”

林姿一直安静地看着,眸光始终追随着齐彦之的身影。

她反应相对平淡,不像钱晓卉那样情绪外露,但是她看他的眼神却是带着光的。

以至于当钱晓卉在问她的时候,她也难得地牵起了嘴角。

林姿对校草什么的不了解,她从读书时代开始,就过得特别的苦行僧,一心学习拿奖学金,还要打工挣钱积累经验,不像钱晓卉还有那个闲情逸致去球场欣赏学长打篮球。

不过,五年前,她还在读大三,刚进齐氏集团实习那年,见过球场上的齐彦之。

那个时候齐彦之正式入主齐氏集团,刚上任担任集团总裁,颁布了员工每月锻炼的规定,作为活动发起人,他那次也是牵头打了场篮球赛。

像他们这种上位者,如果不是什么十拿九稳的事,一般不会亲自上场丢脸的,所以那一次,他就已经给所有人呈现过一场精彩纷呈的篮球赛了。

那个时候的林姿还是个十分不起眼的实习生,而齐彦之,已经是高高在上的总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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