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女主还是不用赔钱?
道个歉、滴几滴猫尿,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原谅。
啧啧啧。
这样的人也能女主吗?
是天道眼瞎还是天道眼瞎?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我要去逛街,我车没开出来,你得和我一起。”九歌拽过小叔的领带,霸道的拖着小叔逛商店。
小叔:还有没有天理了?
就不知道安慰安慰你叔?
好歹刚刚替你挡了那杯咖啡。
这么强势小心嫁不出去!
“过来!”九歌朝沙发上坐着不想动的小叔招手。
小叔不情不愿的走过去。
九歌抬了抬下巴,豪气十足的说了一句,“换上,爷有钱!”说着,丢给小叔一套西装,连带里面的白衬衫都选好了。
小叔去试衣间换上,意外的合身。
左捏捏,又掂掂,找不出半点差错。
小叔忍不住好奇心作怪,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衣服的尺码?”
“谁说选衣服一定要尺码,人是会长大的,尺码是不动的,合不合适,试过了才知道,按照尺码买的衣服,不一定适合自己。”
小叔:好了好了,知道你最厉害了。
跟我妈一样啰啰嗦嗦的。
真不可爱。
九歌瘫在店内的沙发里,吹着空调,“去对街给我买冰激凌,要巧克力味儿的!”
小叔:矛盾的口味。
又是苦的,又是甜的。
看在你给爷挑西装的份上,爷就大发慈悲的给你买好了。
懒女人,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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