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又突然想读书了?”
时姝问。
李招娣看向时姝。
这个女孩,自跟着简哥从后面走进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
漂亮,很有气质。
虽然李招娣至今也不知道什么叫气质。
但时姝就莫名给她这种感觉。
一身的名牌。
李招娣觉得,简哥应该是喜欢她的。
因为如果她是男孩,她也喜欢。
可随之而来的,是对比之下的相形见绌。
她看向自己这一身,全身上下加起来不到一百块,凉鞋是她在地摊上买的,左脚的水晶钻掉了,露出连接处的胶水。
劣质的指甲油干了好几天,依旧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油漆味。
脸上的妆有些卡粉,尤其是鼻子那处。
先前不觉得。
可有了时姝的对比,李招娣下意识往墙角处的阴影里藏了藏。
自卑在阴暗的角落滋生,嫉妒忍不住蔓延。
这种情绪。
直到比赛结束后,再也抑制不住,才有了刚刚发生的那一幕。
那瓶子里也不是什么奇怪液体。
只不过是她喝了一半的咖啡罢了。
面对时姝的提问,李招娣心里较着一股劲,总觉得如果自己就这么老老实实地回答她的问题,就是低人一等。
但在对上时姝的眸后,话就不受控制地说出口。
“打了几天工,发现钱难挣,还是坐办公室轻松,所以想回来读书。”
这话说的也老实。
时姝点点头。
“之前又为什么辍学?”
时姝又问。
说都说了,多说一句少说一句也没什么区别了。
李招娣破罐子破摔,干脆跟抖筛子似地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之前,成绩还行,从青山县到了南城一中,就发现周围的人穿的都很光鲜亮丽,鞋子都是阿迪耐克的,而我只有自己缝的布鞋……”
李招娣顿了顿,下意识又看了眼时姝纤细的手指,和圆润干净的指甲。
她从前觉得。
女孩子做美甲,染上五颜六色的颜色才是好看的。
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