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一头大野猪就剩下了小半个。
姜隁气息膨胀,肌肉,皮肤越发的坚韧,体表的外骨骼泛着金属的光芒,虽然没有晋级,但身体素质比之前强了一大截,思考的速度也大增。
若是再对上那头野猪,断然不会抡三下就把自己给抡废。
杨叔的体魄更加强壮,个头再度拔高三十公分,在手肘处长出了二十多公分的骨刺,谁若是挨上一记,估计脑瓜仁都能砸出来。
变化最大的当属山鸡了,它那胖鹌鹑一样的身体再度膨胀,现在现在已经长得像个大肉鸡了,就是身上依旧不长毛,跟大脑袋比,还是头重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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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身子大了,终于能多吃点了!昨天晚上感觉亏了一个亿!)
山鸡跳上杨叔的肩膀,催促他们出发。
咯(走走走,带着野猪回去!血食虽鲜美,烤着吃更香!小隁子,回招待所帮我开瓶红酒,我想体验一下名媛的生活!)
姜隁懒得理它,扛起豹子往回走,然后让杨叔捎上野猪。
费了一番力气,他们总算回到了招待所。
因为狂吃了一个晚上,姜隁、杨叔、山鸡的身体都到了饱和状态,所以他们决定先休整一下,等到了晚上再搞个红酒芭比Q大餐。
商量好后,姜隁便扛着一根猪大腿骨进了房间。
这根猪大腿骨最细处都有十几厘米粗,姜隁一只手刚好握住。
猪大腿骨长一米二,表面覆盖着致密且厚实的骨质结构,硬度上远超寻常生物的骨骼,姜隁比较了一番,甚至比那个铁棒子还要坚固,同时还比铁轻,绝对是打猎的好工具。
姜隁留给了杨叔一根,自己要了一根。
在屋里,姜隁将大腿骨平放身前,然后开始刻符,昨天的战斗带给了他很多灵感。
“若是把符文铭刻到武器上,是不是可以达到更好的杀伤效果呢?”
姜隁拿着凿子小心的在骨头上刻上浅浅的阵脚,然后以此为引,尝试将符文镌刻其上。
不知不觉间,一天时间又过了。
黑夜来临,姜隁推开房门,挨个去敲山鸡和杨叔的门。
杨叔规规矩矩的坐在屋里,看到姜隁后很高兴,跟着走出房间。
但山鸡却找不到了!
吼!
杨叔有些焦急,现在山鸡也算他们的同伴了,突然不见了,憨实的杨叔有些着急。
姜隁却一点都不着急,他带着杨叔快步走向招待所的储物间,果然看到了山鸡。
此时,它从野猪身体的后方探出头来,吃的满嘴都是血。
咯(你们来了啊,我也是刚到!帮你们检查一下肉坏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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