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米饭下了肚,又饱饱的睡了一觉,蒲遥的脸色都红润了不少。
苍白的唇变成了浅淡的粉色,漂亮的眼睛润润的、水灵灵的,比之前看起来更漂亮了。
虽穿得土气,发型也难看,但是他实在长得好,称得那发型和衣服都好看了不少。
王超这一行人很惹眼,他们和蒲遥来往着,惹得他也被频频注视,头发虽然有时挡住脸,但走来走去的,总是被人看见了漂亮的皮相。
已经引起了不少人关注。
王超冷冰冰的盯着斜后方的那伙人,慢条斯理的说:“遥遥,换位置,我要坐你的位置。”
蒲遥听话的站了起来,走到王超的卧铺旁,看了眼窗外飞速流转的山川美景,喃喃的说了一句话。
“快到广州了吧。”
王超笑道:“大概还有两个小时。”
他说完又听见蒲遥在小声默念,“广州市……白云区……许钧。”
反反复复的记,像是一下子不念就记不住似的。
这么个小傻瓜还敢一个人出远门来打工,如果不是碰上他,早就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
王超盯着他瞧瞧,见他念得那样认真,以为他还要多背背,没想到背了一两遍,已经是信心满满的自以为记住了,接着略微仰起小脸和他说话。
“还有两个小时,王超,我坐自己的座位也可以。”
王超在心里“啧”了一声,只细细琢磨这小土包子喊“王超”这两个字时的语调,像是在舌尖打了个旋似的过了他的唇齿,然后从他软软的嘴巴里吐出软绵绵的语调,听得人耳朵一酥,让人想贴过去再听他说两句。
不错啊,这么没记性却记得他的名字。
他心情好极了,面上却有些傲慢,“我想坐不可以吗?”
蒲遥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在他卧铺上乖乖的坐着。
王超其实是想和他坐在一起,但他一在这儿蒲遥又不自在,活像身上有了小跳蚤,这样也不是那样也不是,身体板直僵硬着,像旁边站着老师的小学生。
吃了他两顿早餐三个盒饭,现在是乖极了,王超是高个子,他蹲在蒲遥跟前,一双狭长的眼睛往上一挑带着点儿凶性。
但是他弯着眉,眼睛里是含着笑意,像是逗小猫似的,“喂,遥遥,到时候哥带你去找人好不好?”
这漂亮的小土包子戒备的看了他一眼,嘴巴微微动,抿了两下才小声的说:“谢谢你王超,你帮了我好多,我到了广州自己去找他。”
王超好心情的笑:“你怎么找啊?”
“白云区……”蒲遥想了想,“我一个厂一个厂去问人……皮鞋厂。”
“别开玩笑了遥遥!”方宝利探出个头,“白云区……你知道多大多少个厂吗?”
蒲遥心想,总不能有三个村那么大吧?那他可能要问四五天,但好在他走得路多,也不怕辛苦。
“嗯,我知道。
”蒲遥点了点头。
王超觉得他知道个屁。
当下也不和他计较,等会儿让他见识见识就知道了。
他“哼哼”两声,站起来看见了蒲遥的头顶,那头发看着软乎乎的惹得人很想去抚摸,但是贸然摸别人的头有点冒昧,于是王超板着脸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样轻轻一拍,不仅碰到了他的的头发,连肩膀碰到了。
好香。
稍微离得近都是香香的。
特别浅淡,也不是什么花香,总之是很好闻的气味。
这小孩该不会出汗也是香香的吧?
啧。
这什么体质?
蒲遥被他拍得有点懵,抬头一看,王超已经坐在他的座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