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女主角霍 > 第 17 章(第1页)

第 17 章(第1页)

这天霍善获得了好几个新球,吃过饭后挨个看来看去,个个都很是喜欢,舍不得送给别人。

可是亲叔和几个表叔都给他送了许多礼物,霍善又想给他们送回礼,所以晚上和李长生嘀嘀咕咕了半天。

最后还是李长生耐心劝他说这么多球他踢不过来,放着不踢会瘪掉,送给别人球也可以不那么寂寞,他才毅然和李长生约好明天去卫家给表叔们送鞠球。

至于为什么不找霍去病带他去,当然是因为霍去病是大司马骠骑将军,有很多事要忙的,他是个聪明懂事的小孩,可不能影响大人干正事!

霍善骄傲钻进被窝呼呼大睡。

才刚入梦,霍善就被提醒查看任务进度,昨儿他跟着张仲景坐堂看诊,三四个时辰下来接诊了足足二十多个病例,现在学徒跟诊任务是23100,可谓是进展喜人。

本来这个坐堂是最适合刷新手任务的地方,不过张仲景考虑到霍善年纪还太小,要他每天晚上看几个时辰病例着实不太合宜。

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张仲景少年时期遍读经籍,结果最吸引他的却是《扁鹊传》中的内容,只觉扁鹊的望诊技巧简直神乎其神,恨不能自己也能来个奇遇,跟扁鹊那样一看便知患者五藏症结。

这种由衷生出的向往,也让张仲景开始研读医书,并在同郡中寻找名医追随对方学习。

李时珍说在明代他会被称为“医之亚圣”,有些人为了卖书甚至还会省略两个字直接称他为“医圣”,甚至煞费苦心为他“出土”了一座题有“汉长沙太守医圣张仲景墓”的墓碑。

怎么说呢,光是那串前缀就给人一种槽点太多以至于完全无从吐槽起的感觉。

万恶的书商为了把书卖出去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这其实也不稀奇,但凡落到了读书人手上,谁还没几个玄之又玄的传奇故事?

其实成圣不成圣的,张仲景根本没考虑过,他最初想做的不过是追随前人的脚步、尽力救治自己能救治的人罢了,坐堂看诊是这样,整理医案也是这样。

如今有这样的机会,张仲景也想看看其他人是如何诊病的。

日后他们说不定还有机会治病救人,当然得尽力精进自己的水平。

疾病是不停变化、不断发展的,而医学往往也跟随着疾病的演化才一步步地往前迈进。

就比如最常见的寄生虫病,草原有草原的种类,水乡也有水乡的种类,你要是一辈子都待在水乡,那自然是一辈子都只熟悉水乡的病法、不知晓草原上的寄生虫是怎么回事。

你没遇到过这种病,你刚上手时就不知道怎么治,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哪怕你凭借自己的本领摸索出该怎么用药,那也得有个摸索的过程。

左右霍善年纪还不大,目前最重要的便是引起霍善走学医路子的兴趣,倒也不急着让他直接把任务刷满。

就霍善现在这个身份,他自己要是不想学,他们也没辙。毕竟这孩子啥都不用做估计都能位列公侯,哪还会愿意当个地位低微的医者?

须知李时珍的父亲自己就是医官出身,却曾经一心培养李时珍去考科举,可见在千百年后医家在许多人眼中依然是末流。

君不见许多读书人都把“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挂在嘴边,说得倒是挺好听,实际上大抵都是求仕不得才退而求其次学点医技养家糊口。

所以张仲景觉得该多带霍善到处走走、增长见识。

只要能叫他看出兴趣来,再想他继续接任务就容易多了。

李时珍几人觉得在理,等霍善再次入梦后便建议他今天选华佗。

他们几人且先按着年龄挨个带他去见识见识自己经手过的病患!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