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百岁和陆棠梨都说自己不会跑丢,但其实也并不介意有人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俩,主要小时候被伺候惯了。
他们俩可算的上是富二代。
陆行州和冯氏夫妇俩都出色,那赚起银子来很恐怖。
慕朝歌都觉得太牛了。
不过她很知足,也从来不妒忌,自己有几斤几两她还是懂的。
倘若论人心和谋略,那还是小舅舅和小舅母厉害一些。
慕朝歌就打算做点小买卖即可,像现在这样不缺吃喝,每个月还有大量余钱,那就已经很满意啦。
她到了农庄第一时间就去看得蚯蚓田,查看一下土地的湿度,看看蚯蚓们的伙食好不好,就是看这些。
因为不住在这边,距离她住所也有点远儿,所以必须时不时过来走走,让底下的人不敢偷懒。
不然这一偷懒啊,那可就是一堆的蚯蚓没了。
这边的胖管事很和气,一直紧张地跟在她身侧,其实也就二十岁出头,但是为人很精明,又笑呵呵的。
买人的时候。
他还是自荐的。
求她把他们一家三口买下来,他可以为她做很多事情。
慕朝歌当时就相中他机灵,而且聪明又大胆,他家的女儿也很聪慧,媳妇儿也是个踏实人。
因此就把他们一家三口全留用。
潘管事紧张地问到:“小姐觉得如何?最近天气炎热,小的已经命人时常浇湿土地,又加盖一层落叶保湿。”
慕朝歌亲自查看一番,也不在意手会弄脏,但是用手抓蚯蚓,她还是没那么勇,而是用木棍挑开看。
“不错,你们做的挺好,这天气如此炎热,这边保湿做的很好,里面温度也比外面低,确实不错。”
慕朝歌夸了一句。
潘管事才松口气,满脸笑容地说自己会再接再厉。
“小姐今夜可要留宿?小的已经让人把院子都收拾好了。”
慕朝歌就说:“难得过来,就住一晚上吧,你们也不用太铺张浪费,不必多备什么肉菜这些,正常来即可,你们平时吃什么,我们就跟着吃什么。”
她没那么矫情。
俩弟妹经常跟着她屁股后面打转,养得其实也挺糙。
给什么吃什么。
并不挑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