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鬼胎引起的暴风雨来临之前,我过了几天的太平日子。
没有生意上门,没有烦恼绕心。
我将近来纹身的酬劳大部分捐出去,用小部分给自己买了辆二手车。
现在已经稳定下来,总不能每次出门都打车,一来不方便,二来也挺费钱的。二手车不贵,随便瞎折腾,刮了蹭了不心疼。
就在我付钱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的一个老同学明皓天,一番寒暄之后,得知二手车行是他开的,二话没说,直接给我少了两千块。
两千块听起来并不算很多,但对于一辆总价才两万的二手车而言,已经是个巨大的折扣。
处于对老同学的感谢,我决定请他吃个晚饭,顺便叙叙旧。
念书的时候,明皓天跟我关系不怎样,但他这个人为人耿直,好乐于助人,所以我对他印象不错。
我们选的吃饭地点在一家火锅店,刚到门口,远远地一个长得很胖的男人迎面走了过来,乍一眼看起来有些熟悉。
他先是熟络地勾着明皓天的肩膀,后来才看到我,立马转身勾我的肩膀,热情地打招呼:“姜铭,真的是你,这么多年没见,还记得我吗?”
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想起来:“罗智?”
“可不是我吗?”罗智道:“咱们念书那会还是同桌不是。”
我确实和罗智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不过时间不长,高中毕业后就鲜少再联系。
“四五年没见了吧!”我在罗智胸口拍了一下,“怎么胖成这样了?我第一时间都没能认出你。”
我记忆中的罗智是个瘦高个,现在……
这体重,估计两百五以上。
“哎!”罗智重重一声叹息,“美食催人肥啊!怎么,你们也来这儿吃饭?”
“是!”明皓天应道,“今天刚好遇到姜铭,就聚一下。”
“那一起?”罗智提议。
明皓天没有异议,我也无所谓,于是乎两个人的火锅,加上罗智和他一起的朋友,组成了四人火锅。
跟罗智一起的叫何金鑫,比罗智矮一些,但比罗智还胖,两人往凳子上一坐,直接占了大半个位置。
大家都是年轻人,组桌吃饭没什么问题,前一刻是陌生人,后一刻就能变朋友,何况我和罗智曾经是同学。
一顿饭吃下来,我发现罗智变了很多,当然指的不是体重,是指他的性格。
以前念书的时候很内向,现在不仅性格开朗,话也多了很多,跟他聊天完全不需要担心‘很久不见、没有话题可讲’而导致的尴尬。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和何金鑫是表兄弟,两人一起开网店,做吃播主播,性格就在直播的时候慢慢培养出来的,同样的,体重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