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生意再大能大到哪里去?公子你还这样取笑妾身……”
叶婵虽然主事叶家三年,但是今年也就是二十岁左右,正是热恋的年纪,沈毅在福州的时候,这位叶大姑娘尚且感觉不到什么,沈毅一离开福州,她心里便似空了一块。
不说茶不思饭不想,闲下来的时候,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与沈毅约定的“几年”时间,并不好过。
因此沈毅离开之后,她一门心思铺在了福州商会的事情上,直到有一天,商会需要到建康采买一批药材,她这个大当家,便自告奋勇,来了建康。
她心中委屈,便一直哭个不停,过好一会之后,沈老爷才挤出脑袋,喘了口气,苦笑道:“好了婵儿,再抱下去,我胳膊没事,倒被你给憋死了。”
听到沈毅这句话,叶婵连忙放开,借着烛光看了一眼沈毅的胳膊,沈毅的右胳膊至今还打着吊带,挂在胸前。
方才他在纸上写字,都是用的左手,写的七扭八歪,很是难看。
看到沈毅挂着布条的胳膊,叶婵忍不住又要抹眼泪:“公子你不是文官么?怎么伤了胳膊?”
“文官有时候也不得不提刀杀人。”
沈老爷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蜡烛,轻声道:“晚上的烛光太暗,婵儿看不分明,等到明天天明,你便能瞧见,为夫比从前又勇武了几分。”
这个少年书生微微抬起头,对着叶婵微笑道:“自来淮安,已经有十个齐人,死在了为夫手上,可以说是勇冠三军。”
“淮安都司军中,人人称我为血手人屠沈子恒。”
这句话,自然是沈老爷玩笑之语。
不过他说的话,并不是吹牛,这几次战事,沈老爷在内卫的保护下,亲自上阵数次,虽然没有杀十个人,但是最起码砍了十个人。
死没死,就不知道了。
沈老爷这句玩笑话,并没有逗乐叶婵,叶大姑娘看了看沈毅的右手,又借着烛光,看了看沈毅桌子纸张上那些有些歪歪扭扭的字,便有些伤心,又抹了抹眼泪。
“怎么受了伤,还要在这里写东西?偌大一个淮安府,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么?”
“识字的人自然有。”
沈老爷用左手伸向叶婵,叶大姑娘会意,微微弯下身子,让沈毅给她拭去眼泪。
擦干眼泪之后,沈毅才轻声道:“只是识字的人当中,可信的没有几个,唯一一个能给我代笔的,还是淮安知府,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忙,不可能一直在我这里,给我当个文书。”
此时,沈毅还有些伤,因此能交托出去的事情,基本上都交托出去了,此时放在他桌案上的这些,无一不是大事,无一不是机密。
这些,是沈老爷的权柄所在,是不能与人的。
说着,沈老爷看了看桌子上的文书,忽然眼睛一亮,笑着说道:“我没有练过左手写字,本来一个人在这里,不知道要写到什么时候,正巧你婵儿来了,总算有人,能替我代笔了。”
叶婵本来还有些伤心,闻言心里又有些感动。
因为这些不能轻易示人的东西,沈毅愿意给她看,甚至愿意让她代笔。
她擦了擦眼泪。走到桌子旁边又磨了点墨,这才走到沈毅面前,伸手搀扶着沈毅。
“公子,你是起身坐在旁边,还是让妾身在旁边写?”
沈老爷伸出左手,环住了她的腰肢。
“胳膊受伤了,腿又没有受伤,婵儿坐在我腿上写就是。”
叶婵脸色微红,刚想推脱,就被沈毅抱在了自己的腿上。
现在的沈老爷,跟当年那个江都的文弱书生大不一样,他这些年颇为注意锻炼身体,再加上几年军伍,让他的身子骨强壮了许多,叶婵哪里是他的对手,被他直接一只手,束缚在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