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文学

屌丝文学>焚舟纪原文 > 穿透森林之心(第1页)

穿透森林之心(第1页)

这整个区域就像弃置的花钵,满溢鲜活绿意,这片美丽森林深处内陆,四周又有崇山峻岭险阻屏障,此地居民相信“海洋”是某个外国人的名字,若见到船桨也一定会以为是用来扇谷去糠的扇子。他们不修路,不筑城,在各方面——尤其是不幸的过往遭遇——都与憨第德相似,也像他一样一心一意只种花莳草。

他们的祖先曾是奴隶,多年前逃离了远处平原上的农园,艰辛困苦越过此洲大陆荒瘠的地岬,耐受无垠的沙漠和冻原,然后翻越崎岖丘陵、攀登高山,终于来到这片宛如梦中乐土的丰饶之地。现在他们自成天地,与世无争,感兴趣的范围不超过谷地中央松树林外围的灌木丛,生活中只需些许简朴乐趣便已满足。从不曾有谁充满冒险精神去追溯灌溉他们耕地的大河源头何在,或走进森林中心深处。他们对自己遗世独立的堡垒已太心满意足,除了悠闲之乐外什么也不关心。

过往生活的唯一遗迹,是昔日奴隶主烙印在他们舌端的法语,但其中也掺杂残存某些被遗忘的鸟鸣般非洲方言,使他们的腔调多了些出人意料的抑扬顿挫,多年下来自成一套木本隐语,与法文文法已大相径庭。当年他们破烂的包袱巾里也带来一点点黑暗的巫毒民俗,但这类血腥鬼魂无法存活在阳光和新鲜空气中,便集体迁出了村子,只栖息在关于森林的暧昧邪门传言,终至仅剩下可能潜藏于蓊郁深处难以捉摸的轮廓,最后,其中某个阴影无声无息转变成一棵树的真实形体。

几乎像是要为自己缺乏探险欲望编造正当理由,他们终于口耳相传地在森林里种出一棵不怀好意的神秘树木,就像爪哇传说中连树荫之影都能致人于死的“乌帕斯树”,潮湿树皮分泌剧毒汗汁,果实足以毒死一整个部落。因为有这棵树,探险便成了绝对禁止的活动——虽然每个人心底都知道事实上并没有这样一棵树存在。但尽管如此,他们觉得还是待在家里最安全。

这些林地居民生活不能没有音乐,便以巧妙的手艺与天分自制小提琴与吉他。他们喜爱美食,因此有足够的动力种植蔬果,畜养羊鸡,把这些材料做成朴实但丰盛的菜肴。他们将自家种的美味水果晒干,加糖做成果脯,浸蜂蜜做成蜜饯,偶有外地人带着一捆捆棉布、一束束缎带,穿过唯一一条危险重重的山路隘口来到此地时,便用来以物易物。妇女用换来的布为自己裁制长裙、衬衫,也为男人裁制长裤,因此每个人都穿得五颜六色:红花黄花、紫格子绿格子、彩虹般条纹等等,头上还戴着自编的稻草帽。只需再插上几朵花,一身称头的打扮便大功告成,而花朵在他们四周本就漫山遍野,茂盛得让这戴着稻草屋顶的村子本身就像座花园。这里的土壤肥沃得惊人,处处花团锦簇姹紫嫣红,骑驴穿越隘口的植物学家杜柏瓦看见山下天堂般的景色时不禁惊呼:“老天!简直像亚当夏娃把伊甸园对外开放!”

杜柏瓦正在寻找一处他自己也不知在何方的目的地,但他十分确信那地方必定存在。他已走遍全世界大多数偏远地带,用戴着厚厚圆眼镜的眼睛细细观察每种植物。以他为名的包括达荷美的一种兰花,中南半岛的一种百合,还有巴西某城镇一个黑眼睛的葡萄牙女孩,那城镇无比保守端庄,连出租车都有椅套。但他深爱那纤细孱弱、一双哀愁眼睛已预示她将不久人世的妻子,因此在那里落地生根,就像一株移植异地的植物,而她也感激丈夫的爱,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之后死去。

只有回到当初为了她而抛下的花草荒野,他才能得到些许慰藉。他已近中年,大骨架,戴眼镜,对自己的巨人身高不好意思因而总习惯弯腰驼背,须发蓬乱,个性温和,像头草食的狮子。由于不善与人计较,他的研究成果没得到应有的学术地位,再加上痛失爱妻,使他渴望独处,渴望在一个没有野心、钻营和欺骗的地方抚养孩子,让他们如小树般有力而无邪地成长。

但这样的地方很难找。

他四处漫游,离文明世界愈来愈远,但始终不曾感觉找到归属,直到那天早上,阳光照散雾气,他骑的驴子一步步走下崎岖小径,小径上长满被露水沾湿的野草青苔,已不太能算是路,只是再模糊不过的一道方向。

小径带他迂回下坡,来到深埋在忍冬花丛的村落,高地的稀薄空气满是慵懒甜香。晨曦中音符颤动,有人正用吉他轻弹一首牧野晨歌。杜柏瓦经过那户人家,一个深色皮肤、系大红头巾的丰满妇人正好推开窗扇,摘一串牵牛花插在耳后。她看见陌生人,露出如朝阳再升的微笑,用几句悠扬词语向他打招呼,那词句是他的母语,可又不知怎么添加了阳光和焦糖奶油。她表示要请他吃早餐,因为他远道而来肚子一定饿了,正说着话,黄漆大门砰地推开,涌出一群吱吱喳喳的小孩将驴子团团围住,仰脸看着杜柏瓦像一朵朵向日葵。

来到这克里欧人的村落六个星期后,杜柏瓦再度动身,回到岳父母家开始打包,带走所有的藏书、笔记、研究纪录、众多珍贵标本、器材设备、足够下半辈子穿的衣物,以及一箱有纪念价值的私人物品。这一箱东西和两个子女,是他对过去所做的唯一妥协。村民们暂时中断无所事事的生活,为他准备了一栋木屋;一切安顿好之后,他便紧闭起心门,只亲近森林边缘,对他来说那就像一本奇妙天书,要竭尽余生之年才能学会阅读。

鸟兽都不怕他,他在树林间素描时,彩色的喜鹊停在他肩上若有所思,幼狐则在他脚边玩耍,甚至学会把鼻子拱进他宽大的口袋里找饼干吃。对他日渐成长的子女而言,他愈来愈像是周遭环境的一部分而非具体的父亲,他们也不知不觉从他身上吸收了一种非人性的光芒,对绝大多数的人类——也就是对那些不美、不温和、天性不善良的人——抱持一种和气的无动于衷。

“在这里,我们都变成了homosilvester,也就是‘森林人’。”他说。“这比那种早熟又只知破坏的homosapiens,也就是‘智人’,要好多了。还智人呢,人的智慧哪能跟大自然比?”

其他无忧无虑的孩子是他们的玩伴,玩具则是花鸟蝴蝶。父亲腾出点时间教他们读写绘画,然后就放任他们自由阅读他的藏书,自由成长。因此他们在简单食物、温暖天气、无尽假期和东一点西一点学习的滋养下茁壮,无所畏惧,因为没有需要畏惧的东西,永远说实话,因为没有必要说谎。从没有人对他们愤怒打骂,所以他们不知愤怒为何物;在书上读到这个词时,他们猜想它一定是指连下两天雨时他们那种有点焦躁的感觉,不过这里也很少连下两天雨就是了。他们差不多已完全忘记原出生地那个无趣城镇,这绿色世界接纳他们为自己的孩子,他们也不辜负大自然这位养母,长得结实敏捷又柔软灵活,同村民一样给太阳晒成棕色,也同村民一样讲着那种流水般的方言。他们相像得简直可以拿对方当镜子,几乎像是同一人的不同面,姿态、语气、用词都一模一样。若是他们懂得骄傲,他们一定会觉得骄傲,因为两人的亲密关系是如此完美,很有可能产生源自孤独的骄傲。读愈多父亲的书,两人的伴侣情谊也愈深,因为除了彼此,他们没有别人可以讨论那些共同发现的事物。从早到晚两人形影不离,夜里也睡在同一张简单窄床上,床下是泥土夯实的地板,狭窄窗外是一框友善夜色,柔和的南方之月高挂天际。但他们也常直接睡在月光下,因为他们出入完全自由,大部分时间都在户外探索森林,渐渐甚至比父亲还深入其中,看到更多东西。

最后,他们的探险终于来到森林深处未曾有人涉足的处女地。两人携手同行,走在松树的梁柱拱顶下,四下阒静,仿佛一座有知觉的大教堂。树梢枝条密密纠结,将光线过滤成一层青碧朦亮,浓烈的沉默仿佛长有毛皮,贴在两个孩子耳边。与这地方不够亲近的人可能会觉得不安,宛若被抛弃在静谧无声、对人类毫不顾念的巨大形体之间。但这两个孩子尽管有时找不到路,却始终不曾迷途,因为白天有太阳,别无踪迹的夜晚有星星可当罗盘,他们在这迷宫中也能分辨不够信任森林的人所认不出的线索,他们太熟悉这森林了,浑然不知它可能造成什么伤害。

从很久以前开始,他们便在家中自己房间着手制作森林的地图,但与正牌制图者绘制的地图完全不同。他们用在山丘上见到的鸟的羽毛一蓬蓬标示山丘,空地是一层压花,特别壮丽的大树就以笔触细致、颜色鲜艳的水彩画出,树枝上还插着用真树叶编成的花环,于是地图成为一幅用森林本身的材料织成的刺绣。起初,在地图中央他们画上自己家的稻草顶小屋,玛德琳还在花园里画上不修边幅的父亲,他狮鬃般的须发如今已白得像蒲公英的绒球,正拿着绿色浇水罐给盆里的植物浇水,宁静,受孩子所爱,对一切浑然不觉。但他们逐渐长大,对自己的作品也开始不满意,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家并非位于森林中心,只是在其绿色边郊的某个角落。于是他们一心想要更加深入林中鲜有人迹之处,出外探险的时间也拉长到超过一星期。父亲看到他们回家总是很高兴,但也常常忘记他们出了门。到最后,他们满脑袋想的都是找出无人曾至的山谷中心,找到森林的肚脐,几乎变成一种执迷,此外再无其他事物能满足他们。探险的事他们只跟彼此谈,从不对其他友伴提,而随着两人日渐长大,彼此间的亲密关系变得愈来愈绝对,也就愈来愈不需要其他友伴,因为近来,由于一些他们无法理解的原因,这份亲密多了某种微妙紧绷,让他们神经紧张,却也让两人都增添一种令人着迷的光辉。

而且,每当他们跟其他朋友提起森林之心,林地孩子的眼中总会笼罩一层黑暗,对方会半笑半低语地暗示林中那棵邪恶树木,仿佛它象征某种他们宁可忽视的不熟悉事物——尽管他们并不相信那树真正存在——就像是说:“何必去吵醒睡着的狗呢,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很快乐吗?”看到朋友笑着不感兴趣、毫不好奇又掺杂些许恐惧的态度,艾米尔和玛德琳忍不住有点看不起他们,因为那些人的世界尽管美丽,但在他俩眼里总觉得不够完整——似乎缺少某种他们可能(可不是吗?)在森林中独自发掘的神秘知识。

在父亲的书里,他们读到印度洋马来群岛的箭毒木,又称见血封喉,学名antiaristoxicaria,其乳状汁液含有剧毒,就像经过萃炼的颠茄精华。但理性思考告诉他们,就算是最大胆的候鸟也不可能用爪子将那树黏答答的种子一路带来,抛在这片远离爪哇的内陆山谷。他们不相信这半球会有那种邪恶的树,但仍感觉好奇,不过并不害怕。

这年两人十三岁。八月的一个早晨,他们将背包装满面包奶酪,一大早便出发上路,此时其他人仍在家中安睡,连牵牛花都还没开。这聚落依旧是他们父亲初次见到的模样,存在于原罪之前的村庄,没有任何堕落的可能;这两个生长于此宁静所在的孩子,回顾的眼神里不包含任何对失落天真的怀旧,想到这地方也只有那模糊、温暖、封闭的概念,“家”。中午他们来到无人地带边缘的一户人家,与那家人共进午餐之后道别,心里知道——带着某种享受期待的心情——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俩除了彼此将见不到任何人。

起初,他们沿着大河径直走进壁垒般的松林,树木浓密得连鸟都没有飞翔或鸣唱的空间。响亮的宁静中,日与夜很快就交融难分,但他们仍仔细纪录着时间,因为他们知道,沿河慢慢走五天,松林就逐渐稀疏了。

遍布河岸的野蔷薇在这个季节开满扁圆粉红小花,两岸愈来愈窄,水流快速翻腾如教堂的排钟鸣响。灰松鼠在树木低枝上跳跃,这里的树脱离了森林里空间狭小的限制,得以舒展,长成女性化的窈窕优雅。两个赤脚的孩子经过时,兔子抽动着天鹅绒般的湿润鼻头,耳朵也往后贴在背上,但并没有逃走。艾米尔把一只若有所思蹲在驴蹄草丛间的明智蟾蜍指给玛德琳看,说他头里一定有颗宝石,眼睛才会发出那么明亮的光芒,仿佛脑袋里燃烧着冷火。这种现象他们曾在旧书里读过,但先前从没见过。

这里的东西他们全都没见过,美得让他们有些不知所措。

玛德琳伸出手,想摘水面上一朵半开的睡莲,但惊叫一声退开,低头看着手指,表情痛苦,生气又吃惊。她鲜红的血滴在草上。

“艾米尔!”她说。“它咬我!”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