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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闵犽扬了下眉,所以姐姐用的名字,就是幼时好友的。

“雀阳很穷,张小花则是我们这群朋友里家境最贫苦的一个,她瘦瘦小小的,眼睛很亮,跑得非常快,谁也追不上她。我父母亲心慈,总是会接济街坊邻居,尤其是张小花,母亲会做好了馒头,让我拿几个去张家,就说是家里做多了吃不完,怕放坏了浪费。张家父母亲也都是实在人,知恩图报,田地里种出来的瓜果,便让张小花送来我家。

“后来,绥都的外祖母病了,母亲也身怀有孕,父亲与母亲商议,让母亲带着我和声声先回绥都。

“只是我们回到绥都不过十来天,雀阳就打仗了,据说是边疆蛮族进犯,要抢秋天刚收的粮食。我估计也是饿怕了吧。蛮族人多,打得又凶,雀阳兵力不够,我父亲请求周边增援,他们回信同意,却迟迟不到。我父亲就死在那个秋天。”

闵犽嘴角的笑逐渐沉了下去。

“我不在雀阳,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只是后来听说,父亲死守城门,可是蛮族还是攻了进来,踩着我父亲的尸体,进了城。与我父亲一起死的,还有那条街上的邻居。他们来报那一顿又一顿的饭恩。”

萧持盈忽而看向闵犽,眼底浮出笑意,“你知道,我怎么得知这些?”

闵犽皱着眉头,摇了摇头。

“是张小花告诉我的。”

闵犽不解:“她活下来了?”

萧持盈垂下眼睛,“她个子小,被父母藏着,是全家唯一一个活口。嗯,她也是那条街唯一的活口。”

闵犽问:“她没了家人,便去找你了?”

萧持盈摇头:“没有。蛮族抢了粮食就逃走了,小花虽然没了父母家人,但毕竟房子田地还在,她收拾收拾,还继续在那儿住着。直到第二年,我母亲因为父亲的死始终郁郁寡欢,生产的时候难产,母子都没能活下来。小花得知此事,不远千里,到绥都找我。”

闵犽陷入沉默。

“小花说,她明白,我一定很难过,所以,她知道她必须要来陪我,”萧持盈说得忍不住笑了一笑,只是眼眶微微湿润,“可是她没有银子,大部分路程都是走着来的,偶尔遇上好心人,牛车、马车载她一程。她也不认得路,一路打听过来,她曾经认错了方向,多走了几十里还是几百里,我不知道。只是我见到她的时候,她的鞋子早就磨破了,一双脚全是血和水泡。可是……”

她实在难过,喉咙仿佛被什么堵住了,哽咽着说:“小花背着一个瓜,她说,这是今年她种出来长得最好的一个瓜,她知道我喜欢吃这个。她一路背过来,再累再渴,都一口没舍得吃。”

闵犽良久说不出话来。

好一会儿,萧持盈平复下情绪,接着说道:“我留下小花在身边,想将她养得白净些,胖一些,她说想学认字,想学写字,我都教她。她最喜欢的四个字,是‘岁月静好’。那时,我已经开始学医术,只是并不精湛,我时常惦记着和小花、声声一起玩耍,学得并不认真。后来,小花病了。”

闵犽大概猜到了什么,凝视着她。

“大夫没有办法,教我医术的师父也没有办法,我看着小花一天天消瘦,后来连她最爱的芙蓉糕都吃不下。但是我没有办法。”

萧持盈神情懊丧,眼尾染上水汽,“那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我学医的时候没有更认真一点呢?假如我非常努力,我就可以更早发现小花病了,说不准我还能想到办法救她。可是这世上没有‘假如’,小花最后还是病死了。临死之前,小花说,别难过啦,我不怪你的,我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过岁月静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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