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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0章 天师府之殇(第1页)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机,巨大的龙爪遮天蔽日,不断朝水王爷抓摄过去。

?这是一种很傲慢的姿态。

?一如他曾今面对我时的傲慢,即便在我师父和我的狙击下一再败北,狼狈逃遁,可单独看我时,分明就是在看一个微不足道的蝼蚁。

?或许,彼时的他,认为卫氏一族不可能走出至暗时代,我永远都不可能接续天官路,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介蝼蚁,不值得冒太大风险去击杀我。

?嗯,

?甚至连杀死我的必要都没有。

?那个眼神我记得很清楚,此时将这一切悉数还他,都懒得去动用天官术,要活活拍死他,就像拍死一条长虫似得。

?水王爷怒吼连连,每一次躲避,都是竭尽所能的结果,不过弹指片刻而已,他就开始力不从心,速度明显比从前的要慢一些。

?速度慢下来的刹那,龙爪降临。

?这一刻,他身上涌现出一道血光。

?血光似屏障,将他庇护起来。

?噗!

?我一爪将他拍飞出去,一边倒飞,一边大口咳血。

?他身上的血光更加浓郁了,已经到了粘稠的地步,附着在体表,就像是裹着一层厚厚的血浆一样。

?方才,就是这股力量挡下我一击。

?这是一种血脉力量,但它是混乱无序的,甚至给人以一种污浊感。

?“我道是什么东西,原来这就是你的本来面目吗?

?什么起源于上古年间的凶魔,不过是神话时代天蛟一族遗留下的一个杂种而已,血脉力量都不纯。

?昔年,你的祖上栖居昆仑墟一处水脉,号称天蛟,黄金之上,至高不满,宣称自己踏足至高一列,却根本不被高坐世外的至高族群承认。

?为了得到至高认可,你的祖上奴颜婢膝,以奴仆之身侍奉在至高族群身边,极近阿谀谄媚之能事,为了搏至高一笑,什么事情都肯做,只希望博取至高族群的好感,点头承认你们是至高一系。

?你族的始祖,曾鞍前马后侍奉在圣武嫡长子、也就是我的直系祖先身边。

?我的祖先与人厮杀,踏了满鞋血泥,他曾跪下舔舐靴子,并笑称,共享我族的辉煌,此事传至族群,代代相传,口口相承,当做至高荣耀,可悲又可笑,天下哪有什么别人点头同意出来的至高族群?都是靠自己的拳头打出来的。

?我族从未称自己是至高,可世人都说我族是至高之王。

?至于你这种混血天蛟,只怕在神话时代都得不到你的祖先认可,并将你视为耻辱。

?时移世易,昔年我族的奴仆都看不上的杂种,居然敢以傲慢的态度来面对至高之王。

?你拿什么傲慢?”

?我面无表情的说出他的黑历史。

?这自然是从公子御寇那里得知的,我曾跟公子御寇打听过水王爷的跟脚,与它有关的那些凶名公子御寇根本没听说过,但听了他一些手段特征后,怀疑他是曾经的天蛟一族余孽。

?没想到,这个余孽都余的不够正宗,混血了,是个杂种。

?我站在准天官领域,对血脉力量等更加敏感,在他外放出血脉气息的瞬间就洞悉了他的血脉本质,确实是个混血,而且混了很多波了,父系与母系血统都不纯正,也就是说,往前追溯,他的父母爷爷奶奶等人里,兴许只有一人是天蛟一族的成员。

?也可能,在他的祖宗十八代里,兴许某位女性曾出轨或倒贴天蛟一族,窃走了对方部分血脉力量,这不是诽谤他,而是真的有可能,天蛟一族虽然在至高面前是个笑话,但其他族群却上赶着,趋之若鹜,只要能得到一丁点血脉冰传承下去,一些族群甚至愿意亲手送出自己的妻子、女儿等。

?神话时代就是这么残酷,神话不美好,也不梦幻,只有血淋淋的攻杀,为了生存,尊严这东西早就被丢在地上践踏。

?“住口!

?啊!

?我必杀你!!”

?水王爷彻底破防了。

?他,太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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