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断断续续说了一些没头没尾的话,凤依然才恍然大悟:“你口中所说的他,是不是介绍你看漫画书的那个男朋友?”
提到漫画,沈珈蓝哭得更凶了:“为了他,我改变了自己所有的爱好。”
“他说他喜欢漫画,我就买了全套的漫画书熬夜拜读。”
“他说他喜欢听摇滚音乐,我手机中下载所有他喜欢的音乐天天聆听。”
“他说他喜欢端庄大方、乖巧得体的女孩子,我便为他改掉从前所有的恶习;他说他喜欢极限运动。”
“够了!”
凤依然厉声打断她的话,将瘫坐在地上的沈珈蓝提了起来:“说了这么多有的没有的,你还没告诉我,那个让你为了他改变自我的男生,为什么要将你扔在这个鬼地方?”
她上上下下看了沈珈蓝一眼,才发现平日里喜欢背名牌包包的这位室友,除了一部手机之外,不但没穿外套,就连包也不见了。
眼看就要黑下来,夜风习习,她不敢想象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到,沈珈蓝一个小姑娘会落得怎样的下场?
似是被凤依然的怒气吓到,沈珈蓝哭着说:“我的外套和包包还留在他的车上,他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我控制不住跟他吵了起来。”
“他一怒之下,将我赶下他的车,自己开着车子跑远了。”
“我以为只要守在这里,他就会开车回来将我接走。”
“可我坐在这里整整等了一个小时,他非但没有回来,还发短信告诉我,我们之间已经完了。”
凤依然冷笑:“这种不负责任的男生,完就完了,你还留着他做什么?走,跟我回去。”
凤依然被沈珈蓝那副没志气的样子气得脑仁直疼。
印象中的沈珈蓝,向来敢爱敢恨,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御姐型人物。
可眼前的沈珈蓝,像极了一只落汤鸡,狼狈又愚蠢,竟然为了一个渣男将自己糟踏成这副鬼样子。
两人运气不错,在众多私家车中,截到了一辆出租车。
赶往市区的路程中,凤依然从沈珈蓝断断续续的讲述中,缕清了事情的经过。
那个被沈珈蓝喜欢得快要失去理智的男孩,是南城当地的一个富二代。
从沈珈蓝的叙述中不难猜测,这个男孩不但家世优渥,外型条件也好得没话说。
沈珈蓝本身就是一个太子女,金钱和家世什么的并不是吸引她的最大筹码,真正让她喜欢的,是这个男孩的处事风格以做人的态度。
两人相识于一场朋友聚会,那个男孩追求沈珈蓝时,手段高杆、态度真诚。
沈珈蓝平时总拿感情的事情自夸自己身经百战,其实她并没有谈过真正意义上的恋爱。
曾经出现在她生命中的男孩子,就像过客一样,看顺眼了,就多聊几句,看不顺眼,大家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从小的生活环境,导致沈珈蓝极度没有安全感。
她拼命用金钱和自身的魅力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到遇到那个男孩,她才恍然大悟,曾经那些所谓的恋情,不过就是一场场无聊的家家酒,根本当不得真。
活到十九岁,沈珈蓝第一次尝到初恋的滋味。
为了这个男孩,她拼命改变自己,努力去迎合对方的品味。
一切看上去发展得都是那么美好,到今天,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沈珈蓝像往常那般与男孩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