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协议以后,我就要和沈温正式开始谈恋爱了。
说来可能没人信,这些年来,我和沈温牵手、亲嘴、上床,该做的,不该做的,我们都做过了。
唯独是没有谈过恋爱。
我觉得的谈恋爱是两个两厢情愿的人你侬我侬的在一起甜甜蜜蜜,不过我和沈温不算,我们两个那顶多叫凑合搭伙过日子,各取所需。
我看中了沈温的脸,沈温看中了我喜欢他。
搭伙过日子虽然挺好的,不过我更喜欢谈恋爱的那种甜蜜又心痒难耐的感觉,这会让我有种我还很年轻的错觉。
特别是跟年轻又帅气的沈温。
只不过,在谈恋爱之前,我得先让自己的外表年轻些。
我可不想和沈温走在大街上被说是沈温的叔叔或者爸爸。
我拿出了我这些年的全部积蓄,肉疼的去了当地最大的美容院护理。
现在的美容院已经很新潮了,还有专门为男人推出的护理套餐。
所以当初沈温看我看的厌烦的时候也曾让我去护理皮肤一番,我那时脑子落后,觉得男人去美容像什么话?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沈温喜欢皮肤白皙、腰段纤细又清秀的小男孩。
我,小麦色皮肤,腰也不细,手更不小,生的连清秀两个字都挨不上。
总结一下,我并不是沈温喜欢的类型。
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哪哪都不是。
我脱光了衣服,宛如砧板上的肉一样任由美容院的员工上上下下的捣鼓。
又疼又麻的半天过去了,我看着我没白多少,不过皮肤倒看着好了不少。
我可惜的摸着自个依旧小麦色的脸,嘟囔,“这也没白啊。”
美容院的员工听见以后噗嗤一声笑了,提醒我道,“先生,美容是得持之以恒才能看到效果的,又不是刷大白,哪能一下子变白?”
美容院的员工的话一下子让我想起来,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个样的。
我以前也还是挺白的,皮肤没有这么差,皱纹没有这么多,手上的茧子也没有这么厚,就连发间那稀散的白头发也没有,那时候还有很多女孩偷偷的追我,管我要电话号码。
只不过后来为了供沈温上大学,我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在工地不要命的干活,皮肤晒黑了、皮肤晒出斑了、皱纹出来了,就连白头发和茧子也长出来了。
之所以有这些痕迹是为了赚钱,现在想抹灭这些痕迹,又得花钱。
离开美容院以后,我去了各种大牌专柜店,豪迈的买下了我以前都不敢买的衣服,只要带上那个logo,一件衣服就能卖的死贵死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