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里高档的装潢和优美的音乐让气氛变得很好。
沈温很从容的享受着音乐和合胃口的美食,脸上难得出现了些许笑容,“没想到你这个老土包子终于开窍了啊,我还以为你又要跟以前一样带我去路边摊那边汗流浃背的吃牛杂呢。”
沈温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在有些窘迫的看着手上的刀叉和牛排,怎么拿怎么别扭。
我这还是第一回吃西餐。
没办法了,我只能抬起头去看沈温,学着沈温那优雅的动作,左手持叉,右手持刀,去切盘里那一块还不如我巴掌大小,价格却四位数的牛排。
这动作搁沈温身上就是矜贵又优雅,至于我身上,那就是雨夜屠夫现场分尸。
我咬牙切齿的切着牛排,刀叉与盘子摩擦,发出刺眼的声音。
一时之间,餐厅里的客人都纷纷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沈温也注意到了,皱着眉朝我看来,压低了声音,提醒我道,“你当这里是路边摊呢?小点声。”
我没办法了,把刀叉放下,抬起头就招手喊来服务员。
刚才那个甜美的服务员来到我旁边,出于职业习惯,她依旧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来询问我有什么需要。
我说我需要一双筷子。
对方明显愣住了。
“没有吗?”
我问道。
服务员脸色有些难看,似乎想说些什么,只不过又看了看旁边的沈温,便是忙回答,“没……有的,您稍等。”
不一会,服务员拿来了一双筷子,我舒舒服服的夹着牛排往嘴里送,还真别说,筷子比刀叉来的方便多了。
沈温对我这种举动嗤之以鼻,“吃西餐用筷子,你也不嫌丢人。”
我并不在意的笑了笑,道,“你前二十八年都用的是筷子,难道是丢了二十八年的脸吗?”
听到这里,沈温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了下来,他之前还扬起的嘴角一下子垮了下去,连眼神都变得敏感而冰冷。
我知道,如今光鲜亮丽、事业有成的沈温向来不喜欢别人提起他的那一段在筒子楼里腐烂又阴暗的过去。
我差点忘了,我今天是来和我的小爱人约会的,而不是跟他争执的。
我和沈温过去的六年似乎一直在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