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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一掷千金(第1页)

双喜今日出来的确就是替林锦墨来打头面的。

但真要将有机关暗藏、貌不出众的玩意叫做头面,似乎又不怎么妥当。

这是一只发簪,仿着林锦墨那梳妆匣里不知何时新添的金钗做的,不似那般精致繁琐,只是这簪子是双层的。

一层在里面,细而长,尖而利,是为暗器。一层就是外面的障眼法,就如同发簪般匕首,外面的顶端据说还可以藏毒。

看起来平淡无奇,佩戴也不起眼。

双喜只听过那些朝臣官员、后宫妃嫔曾准备过这样的物件,若是朝堂上惹怒了天子,或是后宫触怒了皇后,不想受苦,又不怕连累家里人,索性直接就用随身的簪子发钗结束生命,没准还能保个全尸之类。

林锦墨不知从哪里学得的这玩意,还挺新颖。

那图纸上的发簪画得也有意识,不像别家的话看着扁扁平平的,竟看起来十分立体,从正前方、左侧、背后各画了一副图,美其名曰什么“三维立体图”,叫人叹为观止。

怎么别的人就没想过要给物件画影子,和那所谓的“灰暗面”、“高光区”呢,双喜虽然见识不多,但也隐约感觉到,普天之下,恐怕没有第二个人有她家小姐这么特立独行的了。

这都可以自成一个崭新而立体的画派了!

双喜还挺不舍的,她将那画纸送给老板,老板且看第一眼就吸了口气,惊讶得不行!

“这、这是哪位才子的画作?!”虽只是一只簪子,但画得这么立体,好像真的可以拿起来似的,还真真儿是头一回见。

他在青州待了几年了,看过的图纸没有一千也有五百,竟不知道青州还藏着这样的能人,真是活久见。

老板爱不释手,当场就想将画纸收了,回头交给上面人,或者直接送回京都也好啊。

双喜眼中不乏得意,她就知道汇金楼的老板会很惊讶,“这是我家小姐画的,你就说能不能做吧,小姐可是把长宽高都标起来了,定是要一分不差的。”

“小姐?”老板更是惊奇,仔细打量双喜,“你是说画这图的,是位姑娘?”

若是闺阁里的女儿,那倒的确不是一般人能够接触的。女孩儿家的手绢等物用完都要收起来,若不讨生活,是绝没有往外送的道理。

“那是!”双喜更加得意,“我家小姐就是知府大人的嫡女二小姐林锦墨,您手上这东西只是试验品,小姐说了,这单生意若是做得好了,便来你这里定个全套的。”

打上次从温泉山庄回来,隔日就去伯爵侯府大闹一场,林锦墨深刻反省自己这句身体体能之差之外,更在意的就是武器问题。

毕竟身体一时半会是不可能从林黛玉变成花木兰的,但武器这玩意只要花钱找好工匠就能做啊!

林锦墨非常意动,奈何自己是学国际贸易而不是设计的,硬是用了十几日才终于弄出一个像样的簪子,那花纹还是齐齐帮忙勾的。

也正因此,洛尘逸为了齐齐往林家送的礼物,到现在还没人打开过。

林翟天忙于正事,陈氏打理内宅,几个小辈都在养伤,就连洛尘逸都没有想到,自己亲自上门送的大礼,却被人束之高阁了。

话说回头,双喜试探老板道:“怎么样,能做出来吗?小姐说时间可以宽限,但是东西一定要好,材质不图贵只图坚硬不易折的。”

老板怔了片刻,心道原来是那个林家的嫡女,最近林锦墨在青州城风评转好,温泉山庄救人那一段就差给天桥底下的说书人写成话本了。

什么“女英雄智斗马匪”、“闺中客智勇双全”,再不然连“娇仙人下凡救苦救难”的神话故事都出来了,老板便是想不认识她都难。

但先前老板只是因为那林锦墨有些聪明,本来嘛,她曾经就传得是跋扈刁蛮之名,勇肯定有,头上还有个知府老爹,外加一些好运气,这就凑成了谋,事实叫人夸大了也未可知。

今日却未想到,他竟能从林锦墨的丫鬟手里,得到这样一张从未见过却栩栩如生的画作图纸!

见微知著,老板眼光不差,只从那阴影和立体感就能联想到很多。

比如官府如今的捉拿逃犯的画像就太过平面,要是学会了这种画阴影和立体感的方法,那犯人的画像保不齐能够画得更加一目了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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