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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大孤山村(第1页)

辽宁都司,鞍山城。

大龙朝廷在鞍山城西侧建一座年产一百万吨的钢铁厂正在紧张的施工中,随着选址,设计等工作的完成,一座拥有四座五百立方高炉的炼铁厂开始了正式施工,这就造成了鞍山城周边大量青壮年前来打工,一时之间鞍山城一派热闹的迹象。

在鞍山城下属的大孤山村,随着在这里发现大量铁矿,朝廷组织了大量劳工来这里开采铁矿,大孤山铁矿的发现也是朝廷要在鞍山城西侧修建炼铁厂的主要原因。

大孤山村一早,在山雾之中的村落,炊烟袅袅升起,早起的妇女开始起来做早饭,以前条件不好,大家每天只能吃两顿,有时实在饿的慌,就喝点水垫垫肚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顿顿吃肉也可以,在朝廷的号召下,大家由每天两顿饭改为了三顿饭,增加了早饭,朝廷的郎中说这样有利于健康。

大孤山村依靠着靠近鞍山城和周边发现铁矿的契机,村里人基本上依靠打工或进城做生意都快速致富起来,大家基本上都不用为吃穿发愁了。

但是有一户例外,这就是村东头的老陈家,主要原因是老陈有病,经常咳嗽,据老陈说他被弓箭伤到过肺部,所以老是咳嗽,无法做重活。

老陈在大孤山安家落户后,因为他是中原人,又是独身,是后金女人中的香饽饽,但是一看到他经常咳嗽,于是连后金女人都不愿意找他这样的病秧子做男人,后来一个叫金哲哲的后金寡妇嫁给了老陈。

老陈虽然不能干重活,也不会干农活,但是老陈懂知识,于是就在村里给孩子们上课,领取薪水。而老陈的媳妇却成了街坊邻居笑话的对象,这叫金哲哲的女人虽然长的非常好看,但是好看不能当饭吃,她居然什么活也不会干,除了现在顶着一个怀孕的大肚子,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大家都议论老陈,不管怎么说也是一个文化人,五谷不勤也就算了,这金哲哲居然也什么都不会,活该一家人穷,但是大家还是没事就接济一下,至少老陈两口子不会挨饿。

中午巳时,太阳开始高照,去麦地里拔草的妇女不是回到了家里开始做饭,就是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道路上几匹马奔驰而来,一看这几名骑手就是军人,而且是公干,因为他们的骑马姿势和腰间的枪就能说明一切。

在大龙朝如果没有公务,任何人走出军营和岗位是不允许携带枪支的,这几位骑手腰间别有短枪,不是抓拿罪犯就是缉拿特务。

他们来到妇女面前,拱手道:

“大姐,请问这里是不是大孤山村?”

妇女连忙回礼说道:

“前方就是大孤山村,不知几位有事吗?”

现在整个大龙朝控制区域,大家都知道军人与百姓是鱼水情,有困难找军人绝对不会错,军队也有纪律,他们不会拿百姓的任何东西,所以现在百姓见了当兵的不像以前一样跟见了贼似的,大部分百姓都踊跃的将自己孩子送去当兵,或让自己女儿嫁给当兵的。

这位大孤山村的妇女见了军人,也不害怕,还主动上前攀谈,看能不能为这几名军人提供帮助。

军人中的队长询问道:

“大姐,不知咱们村有没有姓陈的人?”

妇女想了一下,回答道:

“还真有一户姓陈的,这一家男的以前受到过箭伤,不能做重活,婆娘是个后金寡妇,什么也不会干,不过现在怀有身孕。”

“大姐,那么他们家在村里什么地方?”

“他们家就在村东头,他们两口子心眼都不坏,如果他们有什么事,希望你们不要动粗,特别是婆娘肚里还有孩子呢?”

队长对着妇女敬军礼后说道:

“多谢大姐指路,我们这次是请人,不是抓人。”

队长说完,几匹马就向村东头而去。

金哲哲一个人在家,虽然自己不会干活,但是自己也在学习当中,最基本的还是会做的,每天打扫一下家里,将米、菜淘洗干净,等自己家男人从学校回来再做饭。

这天自己顶着大肚子在院子里活动完,刚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几匹战马就来到了自己家门口停下,马的嘶鸣声好像让自己回到了过去。

那时候自己因为部落联姻,被首领哥哥要求嫁给建州后金部的三阿哥洪太主,当时自己也才十五岁,而洪太主已经二十三岁,八年后,随着建州后金部的覆灭,整个关外地区被大龙朝完全掌控,自己从建州后金部逃出来后,一直隐姓埋名在鞍山周边生活,为了更好的生存,最终去年选择了陈盛之作为自己的第二个男人。

陈盛之虽然受过箭伤,但是其长相英俊,斯斯文文,博学多才,虽然他年龄已经有二十八岁,但自己也已经是二十四岁的年纪,而且是个寡妇,两人结婚后也是相敬如宾,虽然家里穷了点,但是不至于挨饿、挨冻。

孛儿只斤·哲哲,这个名字自己已经有一年多没用了,今日听到战马的嘶鸣声,哲哲知道自己暴露了,不由抚摸了一下自己肚里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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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敲门声响起,得到孛儿只斤·哲哲的同意后,大门打开,进来几位身穿便衣的内务府侍卫,他们看着院里晒太阳的孛儿只斤·哲哲,其中队长拱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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