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睡一晚,还要利用他跟繁华离婚。
如果这还不管用,我还应该怀上梁听南的孩子。
如果繁华还不离婚,我就去找记者公开爆料,到那时……
脊背上突然传来一阵暖。
麝香和烟草混合的气味儿飘来,我怔了怔,与此同时,一双手臂环住了我的腰。
我僵硬地扭过头,还没看清,眼睛上就被亲了一下,余光看到繁华的手正在按动手机键盘:“怎么又哭了?”
我擦了擦眼泪,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打字:“至少两个小时了。”
我顿时有些尴尬:“那你怎么不叫我?”
他笑了一下,继续编辑:“别转移话题,告诉我,谁欺负你了?”
我摇了摇头,说:“真的没事。”
繁华放下了手机。
安静地搂了我一会儿,忽然伸手按住我的脸颊,吻了过来。
我的情绪真的太低落了,这样实在不好。
我觉得我必须做点什么来放松一下,便搂住了他的脖子,从他怀里转过身,用力地回应起他。
繁华身子一僵,松了口,抬眼看着我。
我才不管他怎么看,捧住他的脸,低头吻了下去。
我的体力实在不好,所以最后主导的还是他。
但我一直在纠缠他,不要他结束,不要他离开。
我开始喜欢这事了,因为它带来的快乐原始又简单,专注于它时,可以什么都不想,完全放松地接受。
我什么都不想,完全接受他。
事毕,我纠缠得累了,死狗一样地瘫在床上。
繁华仍旧神采奕奕的,摸摸这里,蹭蹭那里。以前我曾看过那种令人面红耳赤的言情小说,里面常常描写说,如果这种事做得开心,就会很喜爱对方的身体。
由此可见,他今天是非常开心的。
一直到繁华胡乱亲到了头顶,我才反应过来,连忙睁开眼,身子被压住了,便推了推,一边用手摸,一边问:“我的假发呢?”
繁华也看了看,从地上拎起了假发。
我正要伸手拿,他又丢到了一边。
我皱起眉,他便把脸靠到了我的头上,一边用手在我的身上慢慢地写:“太热了。”
我说:“你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