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哈!”
萧璟欢双手合手搓了一下,脸上是甜甜的笑:
“嫂子,你现在我哥的人了,初恋这种事呢,回忆一下没关系,别再惦记了。也不用太内疚的。
“虽然是你把人赶了,可开车的人不是你,闯事的不是你,你从来不是这件事主要该负责的人。
“至于他没办法面对现实。嗯,心理上有一定的障碍,一时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样啊,我一定帮你,治好这个男人心理和生理两重疾病……”
说到这里,她居然拍拍胸脯,夸下了海口。
这让苏锦有点稀罕,忍不住好奇的问了起来:
“我听恒远说,你是医学怪才!欢欢,你真有本事治疗暮白?”
一般来说,医学院毕业的,成为优秀的医生,至少得在三十几岁,萧璟欢呢,才二十岁,充其量也就是医学院的学生,所以,她实在很怀疑啊,她怎么敢许这种承诺?
“哎哟,我哥真这么夸我啊……”
萧璟欢顿时眉开眼笑,似乎得一声哥哥的称赞,那是一件多么不得了的事似的。
“嗯!”
苏锦点头。
“其实我根本治不了苏暮白……”
“……”
苏锦突然有一种被欺负的泪流满面的感觉:
小姑娘居然还不知道心虚脸红一下。
不带这么玩的吧!
“那你学的是……”
“我啊……我是法医系的……专门和死尸打交道……”
萧璟欢笑眯眯伸出了一双手,还献宝似在苏锦面前逛了逛:
“我这双手摸过很多死尸的?你怕不怕……你是不知道,那些尸体,有多臭,多冷,多硬……”
说话间,还坏坏的摸上了脸色已经完全僵化的苏锦的脸孔:
“哎哟,嫂子的脸真是滑溜极了。手感真是一级棒耶……”
那么严肃、恐怖的话题,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成了玩笑似的了?
苏锦觉得自己头脑要当机了,吃惊极了,恒远说她是怪才,还真的是呢,可是……
“你怎么会想到要去当法医的呀?家里人居然还都同意了?”
一个千金小姐,不愁吃,不愁穿的,什么不好做,去做一个和死人打交道的法医?
这孩子,怎么想的呀?
萧璟欢嘻嘻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是啊,他们都同意。
“我爸,和我哥,都非常疼我的,只要我喜欢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我爸呢,从小到大,对我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盼着我能快快乐乐的长大。
“他曾这么对我说:丫头,人生这条路,会面临很多很多选择,选择之后,就得一心一意去做。虽然老古话说,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但那只是一句话。事实上是,你就算真用心去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收获。
“他说: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失败,这是社会常态。成功了不骄傲,失败了更不气馁,这是一种最起码该拥有的心态。只要你肯端着这样一份人生态度,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爸爸永远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