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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2页)

女子犹豫一会,双手从脖子摸上去,手指拉扯抠挖一番操作后,取下脸上易容面具,露出一张小麦色的鹅蛋脸来,眉眼深邃,鼻子细长高挺,是典型的南沙异域女子长相。

傅叶歌眼神顿时就变了,上看下看后赶忙将剑收好。陈筱在他身后艾踹他一脚,瞧不上他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我真名叫曹娜玉,来自南罗的骆驼山峰,小曹子是我姐姐的孩子,我原本带着他在骆驼山峰生活。”娜玉取来干粮给小曹子吃,灯火下的,她的眼神陷入了回忆,“我之所以会带小曹子逃来南盛,是因为四年前在南罗受到了大巫的迫害。”

“大巫是?”

“大巫是我们骆驼山峰的祭司,地位只低于首领。他擅长制药,四年前他突然召集我们试药,说那药吃了能让人增强力气,力大无穷。我们在部落里本来就要做体力活,小曹子生来是痴子,体质又瘦弱,我怕我不在了他一个人无法过活,便让他跟着吃药。”

“谁知那药不稳定,很多人都发疯死了,只有小曹子活下来,他对药的适应性极高,变得力大无穷,体质更不像以往那般弱。因为这个药让部落死了太多人,首领发怒贬斥大巫,大巫想恢复自己的地位,想把小曹子带走研究,他手段残忍,我自然不愿。。。。。。。一时失手,杀了大巫。”

“。。。。。。。等待我的只有吊死,于是我带着小曹子逃到南盛,我母亲在部落负责接生,我就靠着这个手艺,带着小曹子在金都住了一段日子,想攒上一笔钱再说。”

突然她冷笑一声:“要不是受高夫人威胁,我早就带着小曹子换一个地方生活了。南盛那么大,南罗人不可能抓住我们的。”

陈筱艾一惊:“你说的高夫人。。。。。。是平王侧妃高氏?”

“是她。”娜玉看了眼陈筱艾,“你们都小看她了,别看她平时胆小怕事无欲无求,平王妾室众多,能顺利给平王剩下长子和两个女儿的,会是什么简单角色?”

“那你当初是受高氏指使,才谋害梅氏一双儿女的?”

“对,她看我和小曹子相依为命,好掌控。三年前趁我不在意让人掳走了小曹子,我没办法。。。。。。高氏原本让我想办法将梅氏的双胎都弄死,但二小姐因难产呛羊水,我不下手也活不了。三少爷也算命大,梅夫人当时不肯再信任我,我根本无法下手。”娜玉神色黯然,看得出她颇为不忍,“后来梅夫人多番找我麻烦我也忍了。小曹子虽然在高氏手里,但她也有把柄在我手上,我们便互相克制着。。。。。。高氏是个狡猾的女人,她命令我给平王那些妾室下药致不孕。你们没发现吗?梅夫人过后,这三年来只有高氏生了两个女儿,其他妾室却毫无所出,只来了个我动不了的王妃,偏偏那么快就怀上了嫡子,她怎么可能不急。”

傅叶歌这个出身高门大户的少爷对这点倒是有点心得,他摸摸下巴道:“高氏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哎。。。。。。与其说是为了王妃之位,倒不如说是为了她儿子的世子之位。早年也有王侯贵族为庶子请封世子,一来是无嫡子,二来是庶子有能力。平王这个庶长子,早先是两头都占了,如今平王妃马上就要诞下嫡子了,她儿子的身份也就尴尬了。。。。。。”

“一年前,我发现附近多了南罗人的踪迹,我易容追踪过,发现他们身边还有杀手相随。。。。。。小曹子被高氏关着,我想着总比跟着我在外面安全,因此已经许久没去看他了。”娜玉说着,面脸怜爱地抚摸小曹子的头发。

“那些杀手,你有注意到他们是什么人吗?”傅叶歌追问。

娜玉有些犹豫,道:“在梅氏之前,我帮不少世家大户接生过,那些杀手给我的感觉很像是从这些世家里出来的。。。。。。手段残忍阴鸷,但却有序,服从令极高。更像,更像。。。。。。。”

“更像是军营里的人。”傅叶歌冷声道。

娜玉一惊,看她脸色像是明白了什么,低下头去不敢多说。

傅叶歌和雷音卫说了些什么,三人先行出去。陈筱艾低头问娜玉:“娜玉,你手里有什么东西,能让军营里的人都牵扯进来,你不打算说清楚吗?”

娜玉抬头看她,人都说异域女子,都是眉眼美艳诱惑的人物,他们的五官比中原女子更加浓烈重色,也更锋利刺骨。

娜玉说:“我逃了四年了,这四年来陪伴我的只有受制于人和追杀,没有人能帮助我和小曹子,你说我该怎么办?”

她杀了大巫,怕是有生之年都无法回去故乡南罗了。唯一的亲人又被人挟持在手,这几年她几乎是行尸走肉般过活。

陈筱艾站起身,指了指上头,道:“这个人马上就来了。”

木板被掀开,月光如潮水照射进来,陈筱艾抬头就看到卓煜站在地窖边处,他的身姿在月下潇洒出尘,衣衫依旧整洁不乱,手中长剑却滴滴答答地点着血。

见自己剑上的血滴在陈筱艾脸上,卓煜拧了下眉,蹲下身朝陈筱艾伸出手,陈筱艾刚想说那边有楼梯可以上去,卓煜却不跟她啰嗦,他长手长脚,抓住陈筱艾双臂就将人捞了上去。t

。。。。。。。怎么跟捞狗似的?!

陈筱艾正要不满,卓煜却伸手来将她脸上血迹抹去,力道又粗又重,陈筱艾皱着小脸,又躲不开,本来就一滴血的事,愣是给这人抹成花猫了。

她本来右脸就有伤口包着,这下左脸也遭殃,全然不能看了。

“煜哥,刚刚那些杀手都解决了。”傅叶歌喘着气跑过来,一看陈筱艾就乐了:“不错嘛,盖了你脸上胎记,还挺好看。”

“我、我之前就想说了,大人你的手茧未免太厚了。。。。。。。”陈筱艾实在是被擦得痛了,直往后避着。

卓煜闻言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抱歉,从小握剑习武,去不掉。”

“去掉干啥,多男人啊!那是煜哥你勤恳努力的证明!”傅叶歌就很羡慕,他小时候身体不好,习武习得晚,手肉娇嫩细腻,很容易磨出血来,看起来一点都不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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