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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狗眼中的克制(第2页)

但是,如果大刘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咬死了朱芳芳,那么狗狗的锅,需要大刘来背,贼憋屈那种。

为了不憋屈,大刘真的一往无前,也不担心那些大狗的威胁,拿着门边的一个拖布就开门出去了。

身高体重,冲劲十足,以至于大刘出门就撞到了什么东西,也没仔细看,就往朱芳芳的位置跑。

蔡根也没含糊,无论小姑娘多烦人,但那也是人啊,不能让畜生给霍霍了。

还有就是,对于那些狗,蔡根还真不太担心,关键时刻,可以呼唤努努,给自己来个小变身啥的,至于会不会被人发现,蔡根还真没考虑,毕竟人命关天。

第二个冲出门去,蔡根空着手,冲劲也很足,看到障碍物,也躲闪不急,踩了一脚,差点没把脚崴到,暗骂点背,跟随大刘冲了过去。

小孙就不用解释了,蔡根去哪里,他肯定去哪里啊,不就是一群啸天猫的同族吗?

哮天犬都敢揍,还差这几条破狗?

完全没有任何压力,只是出门踹了什么东西,也没看清,无所谓了,必须尽快到蔡根身边,万一三舅被咬,打狂犬育苗三百多呢,三舅肯定舍不得。

大刘冲在最前面,沿途有一些原本追李四的狗狗,转头攻击大刘,可惜,李四和大刘的武力值不是一个基准线上的。

没穿外套的大刘,显得更加灵活,由于下雪,气温也不是很低,手里的拖布都没用上,仅靠脚上的军勾皮鞋,就把冲上来小型犬踢得四处飞翔。

军勾皮鞋,是俗语,应该就是一种很结实的棉鞋吧,在东北有一段时间很流行,也很贵,是家庭富裕的象征,经久耐用,保暖的同时相当结实,只要脚不再长大,穿个四五年没有问题。

纯牛皮,里面带绒毛,最重要的是,在皮鞋正面的牛皮里,包着一层钢板,脚踢砖头可以硬钢而不疼,实在是钝器之首。

蔡根记得小时候,打架套路之一就是,薅头发用军勾踢,很少有轻伤。

大刘就有这样一双蔡根小时候很向往的军勾皮鞋,借助大长腿的加速度,威力强悍,很快就接近了躺在地上被群啃的朱芳芳。

大型犬对于大刘军勾的威胁,不是很在意,虽然停下啃咬,但是依旧站在朱芳芳身边,舍不得离去。

那只最先咬住朱芳芳脖子的大狗,也松开了嘴,瞪着血红的的眼睛,盯着大刘的一举一动,特别的是,眼神中竟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目前的场面有点吓人,几条百十来斤的大狗,满嘴是血,就是站那不动,威慑力也是很足。

大刘有点虚了,如果是一条狗,他不带犹豫的,就上去干了,两条也可以勉强,仔细数了一下,七条大狗啊,品种不一,但是都表现得非常凶狠。

蔡根顺着大刘开出来的通路,来到了大刘的身边,

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朱芳芳,不怪自己在屋里的时候只看到了一块红色的破布,此时朱芳芳原本大衣的颜色已经看不出来了,表面完整,但是四肢在衣服下面已经被啃咬的像是爆发的火山,只是岩浆变成了鲜血。

唯一能看到的伤口,就是朱芳芳脖子上的咬痕,不过很诡异的是,只是咬出了伤口,让血液流了出来,并没有把脖子咬断,好像大狗很有自控力,目的是为了咬出血,并不想咬死朱芳芳。

经历过那么多诡异的事情,蔡根也不是当初的那个傻小子了,这事情里面好像有什么隐情,

因为,蔡根透过那双血色的狗眼,竟然看到了理智,或者说是一种克制,很明显,这个非常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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