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皮夹克走出来的一瞬间。
众人纷纷后退,自动让开了一条路。
皮夹克看上去,约莫着得有四十岁左右了。
眉宇间有些混血。
头发微微发黄,鼻梁高挺硕大。
双目有神,左侧脸颊上面有道疤,浓眉大眼,看着有些凶相。
我在牢狱里,跟人学了几手相面。
一眼便看出来,此人虎眉豹眼,眼角下垂。
但眉宇间,却又藏着着一股子的精明。
便知这人生性贪婪残忍。
再看当他一出现,周围人的反应。
我立刻便猜到。
他应该是义群当中,身份不低的一位。
“汤玛哥!”
“汤玛哥。”
一个小弟叫嚣着,先替老大报了家门。
“陆文召,睁大狗眼看清楚。我大哥,汤玛葡。”
在一声声的葡国哥当中。
这位皮夹克男人,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听他名讳诨名。
便知道,这人八成早年,在澳门葡京这些地方厮混过。
也是在这些地方,干字花档,或者叠马混出名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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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字花档。
其实就是赌。
只有叠马,通俗的说,就是场子里面的中介。
而再从他的面容上来看。
十有八成还是个葡澳混血。
他用一种,挑衅意味十足的眼神,上下扫了我一眼。
说道:“你就是陆文召,听陈观泰和苏全说起过你。”
“陈观泰说你有胆识,师爷苏说你有魄力有手腕。”
我笑了笑:“哈哈哈,评价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