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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血玫瑰三(第1页)

就在凯因斯沉思时,他身体的前方突然出现了某个东西。

那东西有凯因斯的膝盖高,一只耳朵高高竖起、上面还绑了些绷带。另一只则从中间断裂,可裂口也并不血肉模糊,而是露出里面的棉花。断裂的耳朵上看似布满鲜血,但一直与血打交道的凯因斯知道那不是真正的血液。

绷带从耳朵一直捆绑到它身后,还被细心地打了个玫瑰花结。它还穿着正儿八经的燕尾服,右眼有单片眼镜,右手则握着一个怀表。

红色的眼睛透过单片眼镜,默默注视着凯因斯。

它是一只兔子,又不是一只普通的兔子。衣服外的绒毛也是白色,可体表却是刻有许多玫瑰色的花纹。这些花纹层层叠叠,宛如拔了兔子的毛又给它做了件雨衣般。而在兔子右边的耳朵下,佩戴着玫瑰

凯因斯和兔子互相注视了一会儿。

突然,兔子说,“杀还是不杀,这是个问题。”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杀自己所恨之人,还是救自己所爱之人?”

被玫瑰染红的白兔用那双红瞳盯着凯因斯,里面露出十分人性化的探究之色。但凯因斯却从它的眼神里读出了什么。他见过同样的眼神,从镜子里的自己眼中。

以“所恨”与“所爱”提问的家伙内心既无恨也无爱。

“我要杀玛丽莲娜·阿芙罗狄。”凯因斯直接说道。“帮还是不帮?”

兔子眼珠子转了一圈,嘴角轻微上扬,这已是这幅身躯的极限。

它转过身,像一只真正的兔子那样又蹦又跳。凯因斯跟了上去。

玫瑰为底的墙纸不断被他甩在身后,夜空逐渐明亮,花香也逐渐浓郁。白昼的天空朦朦胧胧,雾气升腾,华丽的公馆彻底被浓雾掩埋。

而后凯因斯往前踏出一步。世界轮转,迷雾散去。成片的玫瑰随着微风微微摇动。漫天飞舞的花瓣犹如跳动圆舞曲。

白兔的脚步也逐渐放缓,它似乎听到了某种舞曲,正跟着乐曲舞蹈。

它跳出舞的第一步,落地即惊扰了玫瑰。玫瑰们化为花瓣向天空逃去,花土里隐藏的宝藏也全都露了出来。

那是一颗人头。

属于他师父格里菲思的。

即使成为尸体,格里菲思也板着一张脸。他的右眼成为一朵鲜红玫瑰的巢穴。

凯因斯只是扫了一眼,便继续跟着兔子前进。

第二步随之而来。这次泥土里埋的是奥维加德城的圣女。名字叫什么来着?

哦,是洛贝莉亚。

神眷者的记忆力很好,觉醒力量之后所经历的一切凯因斯都记得很清楚。他的大脑里有个书架,书架上都堆满了记忆的影片。可这也引发了一点麻烦,那就是凯因斯需要花一点时间去翻找。

而刚才,凯因斯就去翻找了有关奥维加德城圣女的记忆。不,是被引着去翻阅。

过去已成为过去,即使奥维加德城的任务令他改变,那也不过是已经经历过的事件。回忆没有任何意义,已经做过的选择凯因斯从不会后悔。

所以奥维加德城圣女的尸骸甚至连格里菲思带给凯因斯的触动都不如。毕竟后者还属于未来。

舞步加快,兔子领着凯因斯从一群尸骨前走过。这些尸骨一半埋在泥土里,一半露在外面,姿势不一。有些朝天空伸出手,被玫瑰占据的眼眶里还往下淌着血泪。有些则紧握玫瑰根茎,企图将它拔出。有些张大嘴,宛如呐喊。有些则合拢骸骨,保持沉默。

它们有些是凯因斯杀过的,有些是凯因斯待杀的,有些是凯因斯见过的,有些是凯因斯没见过的。

排列有序的尸骸宛如橱窗展览品,等待客人评阅。玫瑰花瓣仿佛商家蛊惑人心的附赠品。它们摇动手臂,发出咔哧咔哧的声响。僵硬的躯体令它们的哭喊都宛如谄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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