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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3页)

江昼憋了一整晚的眼泪差点没绷住,他慌乱地垂下眼,“妈的……”

他一边擦眼泪,一边说:“本来今天毕业了就想哭,你怎么选今天啊?我不哭一场你心里难受吗?谁让你今天求婚啊!你这样我到底该笑还是该哭啊!”

“你可以又哭又笑,也可以哭笑不得,还可以笑得比哭还难看。”

“滚蛋啊!”

江昼很快平复下来情绪,伸出手指,“那就说好了,等梁雁火了,一起去看他的演唱会。”

“万一他不火怎么办?”

“那你砸钱捧他啊!”

褚荀说:“他家庭背景那么强大,轮不到我给他砸钱。”

江昼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戒指,不得不说,褚荀真的好古板,就连求婚都只会用最庸俗的红玫瑰。

还好他也是个庸俗的人,喜欢红玫瑰。

以前他觉得褚荀是个逼王,总有一天他要褚荀跪着给他唱征服。

现在他发现,他以前的看法真的没错。

这个人就是个逼王,还是那种装逼装得毫无痕迹,实际上每时每刻都在思考怎么装逼的逼王。

他仰起头,再次迎着风,自行车如利箭般冲出去。

大道宽敞,随便他跑,随便他跳。

褚荀也跟上来,和他并行,“骑这么快?”

江昼没吭声,只一股脑往前冲。

再快一点,再快一点。

再快也没关系,反正褚荀跟得上。

前方是个坡度很大的下坡路,江昼却选择了松开手,任由自行车快速冲出去。风从他的衣摆灌进去,衣服鼓鼓囊囊一大块,他的背影那么洒脱而轻快,是一只脱离了牢笼的水鸟。

再见,雅颂。

再见,我的少年时代。

再见,这一路上遇到的每一个人。

他冲出去好远,褚荀紧跟其后,没他那么放纵,开得很平稳。

江昼是雅颂大魔王,褚荀就得是雅颂明珠。

江昼是公主,褚荀就得是继母。

江昼是牛逼哥,褚荀就得是保送哥。

就像某些很奇妙的缘分,在少年最躁动的时期,他们诡异地看对眼,一个在台上发光,另一个在台下偷看。

又在视线相对的那一刻,同时移开眼。

前方的路很长很长,不过不是回家的路。

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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