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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慎行论1(第4页)

樗(shū)里相国:即樗里疾,又称樗里子,战国时秦惠王异母弟,秦武王、昭王时为相。

三都:指赵、卫、魏三国国都(依高诱注)。

无此其功而有行:“其”字疑当在“有”字之下(依毕沅说)。据文意,“功”当指有利于国家,“行”则指私人交往上的背信弃义。

疑似【正文】

三曰:

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剑者之所患,患剑之似吴干者①;贤主之所患,患人之博闻辩言而似通者②。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相似之物,此愚者之所大惑,而圣人之所加虑也,故墨子见歧道而哭之③。

周宅酆、镐④,近戎人。与诸侯约:为高葆于王路⑤,置鼓其上,远近相闻;即戎寇至⑥,传鼓相告,诸侯之兵皆至,救天子。戎寇当至⑦,幽王击鼓,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说⑧,喜之。幽王欲褒姒之笑也,因数击鼓,诸侯之兵数至而无寇。至于后戎寇真至,幽王击鼓,诸侯兵不至,幽王之身乃死于丽山之下⑨,为天下笑。此夫以无寇失真寇者也。贤者有小恶以致大恶,褒姒之败,乃令幽王好小说以致大灭。故形骸相离,三公九卿出走。此褒姒之所用死⑩,而平王所以东徙也,秦襄、晋文之所以劳王而赐地也。

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善效人之子姓昆弟之状。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

曰:“吾为汝父也,岂谓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泣而触地曰:“孽矣!无此事也。昔也往责于东邑,人可问也。”其父信之,曰:“嘻!是必夫奇鬼也!我固尝闻之矣。”明日端复饮于市,欲遇而刺杀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剑而刺之。丈人智惑于似其子者,而杀于真子。夫惑于似士者而失于真士,此黎丘丈人之智也。

疑似之迹,不可不察,察之必于其人也。舜为御,尧为左,禹为右,入于泽而问牧童,入于水而问渔师,奚故也?其知之审也。夫孪子之相似者,其母常识之,知之审也。【解说】

本篇强凋对相似之物要认真辨察。相似之物往往使入迷惑,不注意辨察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周幽王无寇击鼓而“失真寇”,黎丘丈人惑于奇鬼而“杀其真子”,都说明了辨察疑似之迹的重要。文章指出,对于疑似之迹,“察之必于其人”,即要向了解情况的人请教。即使是尧、舜、禹这样的圣贤,进入水泽也要问于牧童、渔师。作者这种重视劳动人民的直接经验的思想,在当时是很可贵的。【注释】

①吴干:宝剑名,传为春秋时吴人于将所铸,故称“吴干”,又名“干将”。

②辩言:能说会道。通:指通达事理。

③见歧道而哭之:因为歧路使人捉摸不定,所以为之哭泣。《淮南子·说林训》说哭歧路的是杨朱。

④宅:居。酆(fēng):周文王时周的国都,在今陕西户县东。字又作“丰”。镐(hào):周武王的国都,又名镐京、宗周,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沣水东岸。

⑤葆:通“堡”。小城。王路:大路。

⑥即:如果。

⑦当:通“尝”。

⑧褒姒(bāosì):周幽王宠妃,本为褒国女子,姒姓,周幽王伐褒时所得。

⑨丽(lì)山:在陕西临潼县东南,又作“骊山”。

所用:所以。

平王:周平王,名宜臼,幽王子,公元前770年—前720年在位。幽王死,平王为避戎人,迁都于洛邑(今洛阳),是

为东周。

秦襄:秦襄公,公元前777年—前766年在位。晋文:晋文侯,名仇,公元前780年—前746年在位。劳王:勤王,为天子辛劳尽力。秦襄公、晋文侯都曾护卫平王东迁,有功于周王朝。

梁:周时诸侯国,后为秦所灭。部:《后汉书·张衡传》李贤注引作“乡”。

子姓:子孙。昆弟:兄弟。

丈人:对老者的尊称。

苦之:折磨他。苦,用作使动。

诮(qiào):责备。

谓:为,称作。

触地:指叩头。

孽:妖孽,怪异,这里用如动词。

责:讨债。

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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