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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地精(第1页)

长空如洗,朔风如刀。

羽真侯部落营地的四周是一片林海雪原,到处银装素裹,抬头远望,隐约可见高耸入云端的玛卡纳维山。在野蛮人的心中,玛卡纳维山圣洁而神秘。几千年以前,在野蛮人兴盛的时期,凡是做出伟大功勋的王,都会在玛卡纳维山的最高峰祭拜图腾。几千年后,当野蛮人落败的时候,玛卡纳维山像母亲的手臂一样挡住了弗撒人的追兵,让野蛮人能在荒原上残喘生息。

一声声粗犷嘹亮的呼喝声中,羽真侯部落的牧民背着弓箭,手中拿着长杆,驱赶着几百头壮健的驼鹿在雪地上奔驰,蹄声震天,犹如一道道洪流。天寒地冻之中,眼前的画面自有一分凛冽和豪壮气魄!

两头雄壮的公驼鹿拉着一架宽大的爬犁,在雪地上飞驰,上面铺着厚厚的兽皮,张五哥和玫带着舍里、苏苏坐在上面,欣赏着辽阔壮丽的雪景。

如此冷的天气里,张五哥还半敞着胸口,露出山一样雄壮的筋肉,浑身冒着热腾腾的白气。玫穿着一身紧身皮衣,显得身材高挑矫健,身后背着一副铁胎弓,如云长发迎风飞舞,说不出的英姿飒爽。

舍里和苏苏就坐在玫的身边,两个人穿着厚厚的皮裘,只露出粉嫩的脸来,对张五哥理也不理,一个心怀委屈,另一个气哼哼的噘着嘴,都还没忘掉昨晚屁股被打的仇恨呢。

“逐草四方天地苍茫,哪惧雪霜扑面,射雕引弓荒原奔驰,一生俯首拜图腾!”

牧民们骑在驼鹿背上,身子一起一伏,从胸腔中吼出来的长调犹如一阵阵狼嚎,曲折高亢而又悠远,回荡在林海雪原之间。

张五哥重生前并没有受过什么高深的教育,只是识字而已,不过听着羽真侯部落的野蛮人长调,虽然只是大概理解其中的含义,却被其中蕴含的苍凉豪迈意味所震动。

“这调子听起来够劲,是谁写的?”

玫笑着说道:“五哥,你整日里只想着饮酒,怎么连大巫师罗真写的调子都忘记了。溪谷之战后,是大巫师罗真带着残存的野蛮人部众翻越了高山,逃到了荒原上生存。传说弗撒人还不死心,光明教皇带着十二位圣骑士追击到荒原,罗真以一敌众,最后以生命召唤出铺天盖地的图腾之火,与敌人同归于尽。弗撒人一战死了教皇和十二位圣骑士,大惊之下才不敢再来荒原上骚扰我们。”

“牺牲小我,成就大我,这个叫罗真的巫师,是个英雄!”张五哥望着巍峨的玛卡纳维山,感慨地说道。

“我们羽真侯部落就是罗祖的后裔!要不是罗祖死了,荒原上的野蛮人就不会四分五裂了”。苏苏扬着眉毛的样子仿佛在向张五哥示威:人家的祖宗可是很厉害的,以后可不许随便打人家的屁股!

四个人边聊边走,两头驼鹿拉着爬犁很快就远离了羽真侯的营地,突然之间,雪地上出现了一个个的坑道,一群人身鼠脸的怪物从坑道中冒了出来,浑身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味,手中拿着锈蚀的青铜武器,一窝蜂的朝着雪橇冲了过来。

“地精!”舍里和苏苏吓得花容失色,瑟瑟发抖的抱在了一起。

玫从爬犁上站了起来,从背后取下铁胎弓,搭上三棱箭,弓开如满月,一箭一个,将当先的几个地精钉在了地上,一时还没有死,身子随着箭杆的晃动,痛苦的哀嚎着。

地精是一种体型类似侏儒的怪物,常年生活在地下,以植物根茎和腐臭的动物尸体为食,生育能力超级强盛,一旦种群数量超过极限,便会分化出新的部落,对外进行劫掠和抢占生存地盘。据说地精也曾经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在他们的鼎盛时代,地精与人类分庭抗礼,它们甚至造出了青铜大炮,让人类谈之色变。不过随着时光流逝,地精逐渐沦落成了奥斯大陆最让人恶心的种族,贪婪荒淫而又残忍嗜杀。

荒原原本是地精的家园,野蛮人迁移来以后,几乎将地精杀得绝种了,不知为什么,在这片原始森林里突然就出现了许多地精,之前还骚扰过羽真侯部落,不过被古隆联手奚陵部落给打退了。

地精这种东西,打起仗来全没有章法,就是黑压压一大片的冲上去,虽然个体战力很拉胯,可是数量够多,蚂蚁多了咬死象,更兼着它们不知从哪里挖出的远古青铜武器,远比野蛮人的骨箭石矛犀利,因此十分难以对付。

瓦萨比是这群地精的首领,他麾下的地精都是新生代,由于原有的地穴存不下太多的地精,他们被老首领赶了出来,急需寻找到一个新的繁殖地。他们已经在羽真侯部落营地四周潜伏很久了,因为之前被野蛮人杀得太狠,不敢贸然前去骚扰,只好躲在地下坑道里等待机会。

荒原上的冬天寒冷彻骨,地精很难寻找到食物,一个晚上下来,就有很多地精冻饿而死,不过这样倒也好,地精不挑食,同类的肉虽然臭一些,可也能饱腹,死掉的尸体都被地精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被敲碎了吸取骨髓。

瓦萨比看着部众一天天的减少,按照这个速度,不等熬到冬天结束,说不定就变成了光杆司令,或者被饿得昏头的手下生生吞掉,毕竟现在放眼整个族群,都是瘦骨嶙峋的模样,只有瓦萨比还是肥头大耳一肚子的肥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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