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微蹙眉,看着如山一般的垃圾,深吸一口气。
如果他是凶手,他会将关键的东西藏在哪里?
是垃圾的最里层,还是屋内最隐蔽的地方,亦或者,就在表面,根本不会隐藏?
“凶手作案的时候,带着仇恨。”沈文蹲在角落里,摆弄着手里的一把匕首,“这种人多多少少都带着上天不公的心情,我见多了。”
“但这个人兴许还多一重特征。”他笑着看着李锦,“那种,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所以无所畏惧的感觉。”
说完,他探身向前,从角落的泥土里,抽出一把带血的匕首:“以前穷惯了,这种人的思维,我还是挺了解的。”
他嘿嘿一笑,将匕首又扎回了泥土中。
“他已经破罐子破摔,没救了。”沈文起身,拍了拍自己双手上的浮灰。
“也未必。”
如果真如沈文所言,那宋甄让他继续追查的意义在哪里?
他看着这间破败的院子,目光落在屋子外并排放着的扁担上。
与寻常竹扁担的特征不同,靠在这里的扁担,并不“扁”。更像是一根长竹,从中间劈成两段,保持着竹子内里的节。
原来如此。
李锦看着眼前的扁担,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担的宽度,差不多一掌粗。
他将靠在这里摆放的几根长短不一的扁担拿起,上下左右看了许久。其中最长的那一根上,虽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迹,但依然能够瞧见浸透进竹子内的丝丝血迹。
这些东西,是铁证,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证据。
一个十七岁的少男,是如何带着他的扁担消失在院墙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发现,凭空蒸发的,李锦终于有了合理的推断。
一如金舒说的那样。
这个凶手不需要谨慎地逃离,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饰。
七八月份,大热的京城,一个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着自己扁担,从容走过的脚夫,怎么可能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别说寻常人难以注意,恐怕坊门旁的官兵,也一样不会多看这样的脚夫一眼。
只是,带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只脚底正中带着洞的鞋,若是在当时就被处理,光着脚的脚夫可就显眼多了。
李锦将扁担放下,回眸瞧了身后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说,“要脚底正中带洞的。”
结果,脚底带洞的没找到,倒是从屋子里,床脚边,找到了满满一箱子铜钱。
铜钱里,夹杂着些许碎银子,粗略数一数,大约有个七八十两。
面对着眼前这一箱,对一个脚夫来说绝对称得上巨款的银钱,李锦和沈文都颇为诧异。
“我是第一次瞧见,毛贼还会存钱的。”沈文尬笑了两声。
李锦俯身弯腰,从箱子里抓起一把铜钱,看着上面的“大魏通宝”,一样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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