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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长生(第3页)

但那个叫地的伙伴与他似乎不同,他似乎不怕死亡,在见证了伙伴的死去后,地选择了和大人们一起出去捕猎。

哪怕那些大人们不允许,他也偷偷的跟了出去。

对于这位伙伴,邓儒是羡慕的。

羡慕他的胆气,竟然可以违背生命对死亡本能的恐惧。

这是原始社会,那些舍生取义,慷慨就义的故事还没有发生。

那些将生死看淡的哲学价值观的缔造者们连一颗受精卵都不是。

这种情况下,能违背对死亡本能的恐惧,去大胆进取。

这是很难得的。

邓儒做不到,但这个地能够做到。

。。。。。。。

慢慢的,邓儒长到了十四岁,这个年纪便必须要跟着大人们一起去狩猎了。

这些年里,那位地跟着大人们一起狩猎,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出色的战士。

不仅如此,他还通过原始社会最缺乏的,思考。

发明很多东西,更好的石刀,石矛,陷阱,弓箭,麻绳,兽筋所作的弓弦,等等。

来帮助部落中的人减少伤亡。

而邓儒这一世,则拿着地所做的石刀,依着前世杀人的经验,渐渐的也成为了一个出色的战士。

。。。。。。

又是四年过去,地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他发现一种白色的石头互相击打,可以诞生火星子。

而火星子落在干燥的枯枝残叶上,可以迅速的点燃大火。

而用木把捆上麻布,用烧烤兽肉时掉落的油脂浸润,火把能够燃烧许久。

地的发现,将部落的人从洞穴中解放了出来。

拥有了火,部落的人正式的拥有了称霸大陆的资格。

而这一年,邓儒十八岁,地,也是十八岁。

邓儒羡慕地的才华,羡慕他天马行空的思考与想象。

在挣扎在温饱线附近的人类中,拥有超脱世俗的想象。

这是很难得的,但只要有一个,智慧生命的特质便彰显了出来。

而这一年,靠着前世的杀戮本能,邓儒也成为了部落中最出色的战士。

。。。。。。。

二十岁这年,部落原本的首领已经垂垂老矣。

邓儒和地,成为了首领的候选人。

一个是部落中最强大的战士。

一个是部落中最聪明,最勇敢的人。

按理说,首领的位置,应该给最会思考的地。

只有他,能够带领部落继续走向不可知的光明未来。

但老首领依然选择将位置传给了邓儒。

而对于地,他有更好的方案。

巫。

在老首领看来,地不属于人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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