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您里边请。”店小二殷勤的招待李长歌入座之后开口询问道,“看您风尘仆仆的样子,是外地来的吧?”
“嗯对。”
李长歌敷衍道,“本来想去云州访友的,不过听说云州正在跟突厥人打仗,所以就来了朔州,还是朔州太平啊。”
“那客官你可来对地方了。”闻言,店小二顿时来了精神,一副与有荣焉的表情道,“有刺史大人坐镇,借他突厥人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犯我朔州城。”
“这牛逼让你吹的,本郡主怎么听说突厥人年年都来攻打你朔州呢?”
李长歌暗暗腹诽。
当然,这话李长歌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看店小二脸上那股对刺史的狂热之色,李长歌怕自己真要这么说,店小二都会跟自己拼命。
不过李长歌也不得不佩服公孙恒在百姓心目中的威望。
可惜,李长歌明显佩服错人了,让百姓们如此狂热的是一战杀敌十万的李天,并不是爱民如子的公孙恒。
公孙恒爱民如子不错,但他的能力有限,每次突厥来犯,他都只能被动防守,虽然十几年来一直没能让突厥人攻破朔州城。
可是。
城外的庄家每一年都被突厥人的铁骑践踏的颗粒无收。
所以,百姓们虽然保住了性命却经常要饿肚子。
可李天不一样,李天不但保住了他们的性命还保住了他们的庄家,让他们不至于饿肚子,而且李天还把从熊师抢来的牛羊分给百姓呢。
在加上李天如此神武,一战歼敌十万。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孙恒已死。
人这种生物很复杂,既长情又健忘,如果李天对待百姓不如公孙恒,那么百姓们一定会更加怀念公孙恒对他们的好。
可恰恰相反,李天既可以保护百姓的人身安全又能让百姓们吃饱。
这样一来百姓们自然更加崇拜李天而逐渐淡忘公孙恒了。
这是人之常情。
“客官放心,想来用不了几天您就可以去云州访友了。”店小二道。
“此话怎讲?”李长歌不解道。
“五天前,刺史大人亲自率领八千骑兵前去救援云州了。”店小二一脸崇拜道,“有刺史大人亲自出马,那围攻云州的突厥狼师不过土鸡瓦狗罢了。”
卧槽,公孙恒这么能打的吗?
她怎么听说公孙恒善守不善攻呢?
再说了,公孙恒真要是这么厉害,突厥人怎么年年都来打你朔州呢?
不过李长歌只是撇了撇嘴,什么都没说。
但店小二最是擅长察言观色,一看就知道对方没相信他的话,顿时就不满道,“怎么?客官不相信我的话?”
“不是不是。”李长歌摆摆手。
“哼不信的话你亲自去五十里外的那座荒山看看,哪里还躺着十万突厥人的尸体呢。”
“十万突厥人的尸体?”李长歌惊讶道。
“不错,一个月前,刺史大人亲率三千骑兵,全歼十万突厥熊师,三千骑兵都能全歼十万突厥熊师,这一次刺史大人可整整带了八千骑”
“当当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