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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先天顽疾(第1页)

转眼间,又是大半年的光景过去。

司徒玥回了两次门,表示薛淮安对她很好,她现在很幸福。

去拜访了司徒锦绣,虽然她知道司徒锦绣招了赘,但她也是个聪慧的女孩,却是只字未提。

最后方去拜见了宁潇,说了些半日闲话,才告辞离开。

熟能生巧,事情做的多了,自然也便简单了不少。

如今莫忧对账簿可以说也是极为熟悉了,比以前当小厮时的生活不知清闲了多少倍。

也是渐渐适应了身边有人随时伺候着的感觉。

伴鹤和引泉十分乖巧,说什么就去做什么,一点也不偷工减料,与他当年初入临国府可以说别无二致。

时过境迁,他心中对司徒锦绣也越发感激,若非司徒锦绣招他入赘,他岂能感受到,府内上上下下几百个丫鬟家仆时时刻刻毕恭毕敬的感觉?

而自己说破天也不过只是个赘婿而已,可以想象那些真正的高官贵胄又是如何的耀武扬威,说一不二。

当然,莫忧感受到的尊重与恭敬也仅限于那些丫鬟小厮,无论是素来看他不顺眼的许思宸还是还算平和的司徒敬城。

他也都能深切的感受到自己在他们的眼中依旧轻视的目光。

所以他心中也不由生出一股志气,希望能让他们看到自己也是有价值的,虽然自己出身低微,但一样可以做好任何事情。

与司徒锦绣在一起生活久了,莫忧从开始的激动与紧张变成了迫切与紧张。

但司徒锦绣对他的态度,依旧如开始那般平和宁静。

司徒锦绣饱读诗书,偶尔也会在他面前说些书本上的话,他自然是一句也听不懂。

虽说司徒锦绣也没有说什么,但莫忧也能明白二小姐眼中的一抹失望之色。

所以他也在闲暇的时候开始从司徒锦绣的书房里面拿书看,但是因为许多字都不认识,自是怎么也看不进去。

他只得放弃。

他后来发现司徒锦绣尤其喜爱书法,每日都会抽时间写字,所以他也私下偷偷开始练字,希望能让司徒锦绣刮目相看。

而且,成婚大半年来,莫忧自然也懂了许多。

司徒锦绣依旧与他分塌而眠,似乎这已经成了一个习惯。

但司徒锦绣不开口,他自是也不敢开口,害怕司徒锦绣生气。

他想着,只要自己一切听二小姐的,把她吩咐的事情都办好,做二小姐喜欢的事情,二小姐早晚会亲近自己的。

所以既然读书是不成了,那便好好练字吧,相对读书,写字还是要简单一些。

但他二十年来也未必写过二十来个字,也便是这大半年稍稍写了一些,勉强让人认识。

所以想要把字写的漂亮,依旧是不容易。

他本来像要麝月教他。在司徒锦绣身边的丫鬟之中,他最熟悉的也便是麝月了。

而且麝月很柔和,也很有耐心,更是从未对他流露出丝毫不满的神色。

但是麝月并不会书法,虽然会认字,但亦不常写,与他也算是半斤八两,自是教不了他。

但这偌大的临国府,又有谁能教的了自己呢?

他想到了宁潇。

所以,这一日,他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了香来水榭的门外。

“……二姑父?你怎么来了?”

司徒明朗好奇的看着他。

“明朗公子,我是来找姐夫的,他在么?”

莫忧好奇的问道。

“他不在!”

司徒明朗点了点头。

“啊?那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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