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说呢,她也是买得起这么一个录影机的。但是原主本身在大学的时候,就因为注重保养所以奖学金没剩多少钱,再加上来这样的小地方教学工资也不会多高,她买了之后生活相对就会拮据一些。
但是想了想原主便宜的房租,还算实惠的护肤品,红星高中为了欢迎她给她免费的一日三餐,还有可以凭靠班级优秀程度有提成的工资,宋执梳还是大手一挥,买下了这个录影机。
为了避免自己的娇娇嗓音给自己惹是生非,宋执梳全程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等待怕她抢劫菜刀都提好了的老板半信半疑地给她结账,被宽大衣袖遮的严实的小手给了他钱,便潇洒骑着自己的小车离去。路上还有一个药店,想到闽修则的职业,她毫不犹豫地买了两三瓶碘伏还有绷带以及一些其他的小东西。
既然房租便宜得离谱,就证明环境一定差得离谱。宋执梳按照记忆,沿着乌漆麻黑的小道骑,脑子里还有一个唱好汉歌给她壮胆的白团子。
正在她路经一个清冷的小道时,近处偏远逼仄的小胡同里便传来阵阵哀嚎和难听骂声交杂着混合的厮打,在如今的月夜黑空甚是涔瘆。
普通人早就逃之夭夭了,可宋执梳却迟迟不走。
[宿主!你犹豫什么啊!反派在里面和人厮杀呢!你快去英雄救英雄啊!]白团子火急火燎的,宋执梳都怕把它自己身上的棉花燃喽。
她皮笑肉不笑:“你也知道是厮杀啊?我进去不直接让杀了吗?”
她也不担心,她记得原文有这段。
今晚是闽修则解决掉当地一个仗势欺人、无法无天的地痞头子的日子,他才不是什么有着侠肝义胆、深明大义的大英雄,老乞丐的下场足够他刻骨铭心了,他不过是收钱办事罢了。
谁知委托人的手下泄露出去,那地痞头子特地把闽修则往死胡同引,想和他三个手下来个瓮中捉鳖,活捉了回去好好折弄,再加上以为人数压持只带了棍棒,没拿刀,被闽修则的拳头一阵伺候,打得满地找牙。
结局不记得了,不过闽修则是活了反正,她也不想趟这趟浑水,被打了怎么办?她可不能让原主这张宝贝脸蛋受损。
[……那宿主,你觉得闽修则和四个带家伙的,还是混的的人打,可能不可能毫发无伤?]
宋执梳一顿
[原文里,闽修则虽然把那四个整死了,但是自己也被打的动都不能动,是女主因为有急事路过救的。你这他妈,女主之前从来不坐男主车的,你这耽误人家时间,把人整男主车上了,你觉得人家都坐大豪车了,还可不可能走这小破胡同了?]
沃日
宋执梳一把丢下自行车,哐啷一声,跌进月地。
小胡同的悚音渐近消弭,可她两耳空鸣,只听晚风长嘶。脚步重快,等她勉强攀扶上粗糙的石壁,还未来得及喘息,便利落抬眸,直裸裸地撞进了黑夜。
“………”
她秀白的鞋下无声无息地蔓延开诡艳的红液。颤巍的目光扫过四片狼藉残血,直逼巷深处恍若断生的少年。倏地,他四肢僵动地一颤,吓得宋执梳一惊,眼看闽修则缓缓掀眸。
猩红鬼肆的瞳在月夜下却阴冷苍凄,直晃晃地打在她身上,
冰冷、毒辣、阴郁、诡刺
他半倚在硌人骨血的高墙,仰面半举着眸,化开了血色,在圣洁而复苏平生的月光下闪动着妖冶的泽耀,糜烂焦麻。他也任由鲜血汩汩,冰凉的视线就宛若毒蛇缠绕上了宋执梳软下的腿。
黑夜里的他,铮铮然便是恶鬼降世,饮人肉血,杀人心窍。
何眼何神,都带着刻骨张扬的恶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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