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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入仕(第3页)

“又无字据,如何证明就是定金?”

“可我。。。。。”

“便如此了!倘若你们有何异议,自然可到长兴府尹署求个裁决。”李怀禀说完,转身示意薛元诏三人:可以出门了。

薛元诏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有挪步,谨慎询问:“缉事,这。。。。。”

“走了!”李怀禀一步也不停留。

。。。。。

出了店铺,没走几步,疑惑的薛元诏还是向李怀禀发问了:“缉事为何觉得,那对青釉瓶是归第二个买主所有?”

“我并不觉得是归第二个买主所有。”怎想李怀禀的回答再次出人意料。

“那为何。。。。。”

“且那店主,违背约定,属实可恨。”

“那为何。。。。。。”

李怀禀停了脚步,看着薛元诏:“我知道你疑惑,我为何将那青釉瓶指给青衣男人。。。。。”

薛元诏点头回应。

“给了定金,却不立个字据。下次再遇到这事,怕是还得吃这亏。这次,是要那黑衣男人长个记性。”

“原来。。。。。缉事是这般考虑。”

“那店主也算剩了些良知,”李怀禀又迈了步子:“倘若他连那一百文钱都不认了,无凭无据,也是奈何他不得。”

“是,是如此了。”薛元诏解了疑惑,跟着重启步伐。“那现在又去何处?”他问李怀禀。

“随意走着。”

“不回衙门?”

“不急。这街上随走随看,万一还能撞见几个方才那样的糊涂儿,也给他们长些记性。”

“是。”

。。。。。

一个时辰后。

李怀禀一行四人,在长兴府几条繁喧的街道走了一道,没有撞见第二个先前那样的糊涂儿。也没有撞见打架斗殴、盗钱劫财、杀人放火、欺男霸女之类的事情。今日出门,案子应该就此一件。

薛元诏在心底合计:转职成为“副缉事”的这十天,前后跟着李缉事出门五次。算上一个时辰前的“案子”,一共才办了六件“案子”。六次“办案”,有五次都是调处买主卖主、街坊四邻的“争闹”,还有一次是在路上捉一个酗酒狂奔的醉汉。

这与自己想象中的,出门便是缉犯捕盗、查案断事,完全不搭边。

“缉事,咱每次出门,都是调处这些事的么?”他又忍不住向李怀禀发问。

“哪些事?”李怀禀转头看向他。

“就是,诸如方才那些。。。。。市井的,琐碎事情。”薛元诏右手下意识地按住腰间的短刃。

他觉得,佩刃出门,就为调处一百文钱的琐事,实在是,实在是。。。。。

李怀禀的眉头锁了几分。

“咱们身为缉事,不是应该。。。。。”薛元诏继续自己的疑问。

“年轻人,终究还是年轻人。”李怀禀又舒展了眉头,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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