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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2页)

向千兰看到他那样,害怕得抱住了自己,觉得自己可真是太特么的可怜了。居然遇到了这种变态,本来以为是个家暴狂,谁能想到呢,芯子里装着的,居然是个受虐狂。

……

向千兰的崩溃大家不知道,林夕第二天起床后没出门,而是在家里给草儿打项圈。首饰匠人天刚蒙蒙亮就来了。

滇省这边的习俗是家里只要来客人了,甭管是什么客人,都要用最好的东西来招待。

池香萍早早地就起床了,在首饰匠人上门之前,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腊猪脚给炖上了。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来炖的。

茴香根特有的味道,混着腊猪脚的香味,让人光闻着就馋得直流口水。

首饰匠人闻着这香味,就知道主人家的伙食怎么样,他麻利地从工具箱里把工具一样样地摆出来,一边跟池香萍她们寒暄,一边干活。

草儿的项圈好做,镶嵌宝石也没有要特殊的设计图,只需要把宝石镶稳就行。首饰匠人一边镶,一边跟林夕说她买的这个玻璃颜色正,手感好。

林夕但笑不语。首饰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项圈,林夕珍而重之地把项圈给草儿戴上。

然后把它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她家的月季花边上开了一丛黄色的菊花,林夕就用这个做背景,配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那颗红色的宝石上,好像也闪着光芒一样。

她没忍住,给草儿拍了好几张照片,每一张草儿都是不同的姿态,但一样的高姿态,可爱极了。

阿花花收到照片,激动地来回看了好多遍,林夕是个好主人,草儿跟着她不缺吃喝,生活十分安逸,到了滇省的这几天,它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来回巡逻好几遍,然后在花丛底下找个舒服的能晒太阳的位置,摊平晒着。

阿花花看着草儿这样,十分想念它。在原始社会的她已经开始在试着养家禽了。她最先圈养的是羊跟一种长得很像兔子的动物。

阿花花有时候看着那类似兔子的动物,就想起草儿,她多想抱抱草儿呢,也不知道往后,还有没有机会了。

阿花花叹着气,越发思念了。

……

首饰匠人打首饰打了一上午,中午吃饭的时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爷爷跟堂伯过来陪客。这也是他们当地的习俗了。有男性客人到家里做客的时候,必须要有男性客人陪着。

林夕捉摸着可能是怕人说闲话。毕竟农村这些老太太们啊,好的时候是真的好,不好的时候那一张嘴巴可以压死人。

中午饭刚刚吃饱,大明宝跑过来了。

“小林夕小林夕,我们去乌峰镇玩吧?我男朋友要去那边工作,我在家闲着无聊,也想跟着他去。但他白天要上班,晚上才有时间陪我,我白天太无聊了。”

乌峰镇是个百年的古镇,从很多年前开始,乌峰镇就开始做起了旅游项目,现在小镇虽然已经商业化比较严重,但那古香古色的城、街道却依旧受国内外旅客的喜爱。

甚至还有娱乐圈的公司花了大价钱在乌峰镇搭了一个影视城,这就导致乌峰镇空前地繁华起来了。在乌峰镇的影视城附近,经常有路人遇到出来遛弯儿或者工作的明星。

“小林夕~~你陪我去嘛~吃住费用我全包~”有的女孩子天生就会撒娇,大明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尤其是她拉长声调,再一脸恳请地看着别人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都化了。

林夕想到明姝就是在乌峰镇穿越的,她心下一动,答应了大明宝的请求。得了大明宝一个爱的抱抱。

两人约定好了今晚上就出发,她男朋友开车来接,之后大明宝蹦蹦跳跳地走了。

池香萍在她走了以后问:“你不上班啊?”

林夕脸色一僵,她自己做老板的,根本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了,她只能说:“上,等下午回来我就上。”

池香萍虚空点点林夕的脑袋,虽然觉得自家孙女这样有点不靠谱,但想起自家孙女已经很多年没有出去玩了,到底是心疼占了上风。

“去吧去吧,去玩两天就回来。要是那个工作做不成了再找,到年后再找工作都是可以的。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玩玩也行。”

“好。”

林夕蹦蹦跳跳地往房间去,收拾了两套衣裳,晚饭都没吃大明宝就来了,乌峰镇的牛肉火锅好吃,她们要去乌峰镇吃饭。

这件事情大明宝提前跟林夕说了。

林夕提着装有换洗衣服的小包包上了后座,驾驶室的男人转身来跟林夕打招呼:“林大班长,好久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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