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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无法拒绝的条件(第1页)

接到比尔达菲电话,王霸刚刚结束一天的训练,

明天就是西决首战,他没有练的太狠,保持每天的训练量,调整好状态,明天要取得开门红!

“快船老板邀请你共进晚餐,有事情想要亲自跟你谈。”

比尔达菲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抖,

他是情绪比较稳定的人,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失控,能让他激动成这样,想必是大好事。

王霸倒是很淡定:

“是什么事非要我亲自谈?”

“他想要邀请你去快船,顶薪加3年的代言合同,每年2000万美金,3年以后球队用伯德条款签约你,并且提供场外价值最少1亿美金的代言!价格还能再谈。”

“开玩笑吧?”

不能怪王霸不信,实在是快船开出的条件太吓人。

联盟对顶薪合同有具体的规则,

球龄0到6年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25%,球龄7到9年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30%,球龄10年以上的球员,顶薪工资为球队工资帽的35%。

联盟最大牌的球员勒布朗,都必须在规则内拿顶薪,不能超过,即便触发过伯德条款,薪资也不会超过太多。

快船的合作条件,真的是不计代价,跟乔丹当年成为自由球员的情况很像。

很多球迷都知道,96年乔丹成为自由球员,他跟公牛签的一份合同,薪资高达3000,要知道那个年代工资帽只有2500万美金!

市面流传有很多小道消息,

有人说是联盟所有的球队老板为了收视率,同意乔丹薪水不算在工资帽内,甚至还说乔丹的薪资是全联盟所有球队平摊的,

还有说是斯特恩特许,希望乔丹再次拯救NBA,

也有说是那个年代,每支球队有一名球员的薪资可以超过工资帽,

实际上都是谣传,

老板供养乔丹和斯特恩特许,都是在神话乔丹,真实情况并非如此。

首先,

现如今联盟球员的薪水存在上限,是因为顶薪规则的限制,顶薪规则是98年联盟停摆之后出现的,包括奢侈税也是。

就是说98年以前,球员的薪水是没有上限的,至于工资帽是用来限制自由球员加盟,

拥有伯德条款的球员,在没有奢侈税限制的96年,理论上母队想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根本不需要特许,就看球队愿不愿意给!

那时候大猩猩尤因和大梦奥拉朱旺的薪水都曾经签约过大合同,只是没有超过工资帽,以至于不被人们熟知。

恰恰是因为尤因的大合同,刺激到乔丹,才会出现那个年代3000万美金的超级合同。

88年乔丹结束第一份合同,以自由球员的身份跟公牛续约一份8年2500万的超级大合同,至少在那个年代,是非常恐怖的合同,

奈何90年代开始,通货膨胀太厉害,球员薪水水涨船高,乔丹的薪水简直不够看,

96年成为自由球员的时候,就连自己的手下败将尤因,都能拿1872万美金的薪水,是历史上第一份千万年薪合同,那是工资帽只有2300万。

好胜心强大的乔丹很不爽,

公牛知道乔丹的心思,地位要是联盟第一人,薪资也要是联盟第一人,再加上乔丹对公牛和联盟的贡献,拿联盟最高薪水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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