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屌丝文学>他成了女帝的入幕之宾彩霓 > 第16章(第2页)

第16章(第2页)

周元看了一眼,便认出此人是之前在百花馆的捧哏,那个戳穿自己身份的年轻书生。

到底是知府大人的儿子啊,身边总不缺希望走捷径的追随者。

在这云州诗会之中,恐怕有不少人听命于刘哲。

或许用“听命”这个词过于强烈了,但至少都愿意做个捧哏,打好关系。

果然,刘哲再一次成为了众人的中心。

他看着四周,自信一笑,道:“今日与诗友相会于此,又是初春好风景,自然心有感触。”

年轻书生道:“刘公子不要卖关子了,今日诗会第一首诗词,快念出来吧。”

在推波助澜之下,刘哲的诗词可谓千呼万唤。

他折扇一展,神态俨然,看向四周,道:“春来云水青草绿,奇花态妍风飘絮。我借大地一抹红,愿向万家赠无际。”

“好!”

“好诗!”

“大气磅礴!格局非凡!刘公子果然才华横溢啊!”

众人忍不住大喊出声,都鼓起了掌。

周元也是微微一愣,这诗虽然不算好,但也不是刘哲这种人作得出来的吧…

他不是瞧不起对方,而是此诗前半段概述春景,后半段表达愿将这春日的美景,赠给天下万家,格局由此打开,从景到情,不算流畅,但也至少升华了。

照理说,后两句当是有阅历的人才能作出。

这厮不会提前请了枪手吧?

在场的士子与姑娘,也都多少懂点诗词,看得出这是好诗,所以在捧哏的推波助澜下,刘哲当即被捧上了天。

直到此时,刘哲却突然看向周元,道:“周兄,你来此地最早,想必也有感悟吧,不妨作诗一首。”

周元对这些没兴趣,直接摆手道:“我不会。”

刘哲顿时乐了,他似乎要把刚才丢的脸找回来,于是眯眼道:“半月前,你在百花馆以一首《更漏子》赢得百花仙子称赞,云州文坛也大为震惊,现在却说自己不会…”

“呵,周公子,你是瞧不起我云州诗社,不愿作诗?”

“或者,那首《更漏子》并非你自创,而是剽窃代笔?”

此话一出,众人的脸色都微微有些变了。

一个个看向周元,眉头紧皱,眼神之中都有所怀疑。

在重文轻武的大晋国,代笔可是最不光彩的事之一,文人墨客最讨厌这种行为。

虽然有不少人这么干,但可没人敢承认,要是一旦承认,名声可就彻底毁了。

所以赵蒹葭立刻道:“刘哲,无凭无据,休要污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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