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即位后,恢复了洪武时废罢的锦衣卫,设立东厂,合称厂卫机构,天下臣民都处在严密的监视之下。
他利用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设置镇守内臣和东厂。
宦官集团不仅被引入参政,政治势力也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将宦官集团的管理部门独立出来,不再由吏部负责,而是由宦官集团的内部机构——司礼监管理,强化了皇权和专制统治。
锦衣卫加东厂,使朝廷侦察工作日益严密,宦官也由此得以上下其手。
为防范驻防军将专权,成祖派宦官赴外地监军,甚至委派宦官出任军职统军镇守。
出使外国也虑臣僚不忠而任用宦官。
《明史》记载:从永乐年间开始,宦官得有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宦官成为皇帝的耳目和心腹,明朝的心腹之病不可免了。
如果说,内阁的设置,开始了阁臣执政的端绪,宦官的倚用又开创了内臣干政的恶例,影响是深远的。
朱元璋时,由于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直接领导六部,事无巨细都要皇帝亲自处理。
朱棣时期,完善了文官制度,在朝廷中逐渐形成了后来内阁制度的雏形,但内阁品级不高,一般要经过翰林院庶吉士锻炼。
永乐朝内阁文臣虽只是正五品,从职权上看也仅备顾问,但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决策,都要咨询他们的意见,内阁的出现弥补了自中书省废除后,中央机构在结构上的脱节,终明一世没有被废除。
正统至正德年间,内阁中枢决策的权位愈发巩固,权力也开始超过六部,内阁首辅开始出现,其地位与作用也日益显着。
明成祖在审判制度上的创举颇多,审慎用刑,复行死刑五复奏,并以“令”的形式将其确立为法律制度,且良好地落到实处;各省死囚百人以上者,派遣御史去地方决囚;外地死囚亦可以赴京师会官审录,扩大了会审的对象范围;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冤假错案。
明代的热审始于始于永乐二年(1404年),即在夏季炎热时集中审理罪犯,除犯斩、绞罪立即处决之外,其余徒、流以下罪犯,都令所在发遣减罪,以免罪囚在狱中淹滞而死。
热审的开创性实行,发挥了源头作用,推进了明代恤刑制度的发展。
北平是朱棣兴王之地,朱棣在此经营多年,统治比较稳定;另外北平处于北方农业区与牧区接壤处,交通便利,形势险要,是汉蒙各族贸易的中心以及北方政治与军事要地。
定都于此不仅可抗击自北入侵的蒙古人,且可进一步控制东北地区,由南则可统领中原,有利于维护全国统一,因此,朱棣即位后,即开始准备迁都。
永乐元年(1403年),诏以北平为北京,改北平府为顺天府。
永乐四年(1406年)五月,明成祖开始营建北京,北京的营建工程主要分为内城、皇城和紫禁城。
永乐九年(1411年),命工部尚书宋礼等修会通河。
永乐十三年(1415年)五月,平江伯陈瑄等开凿淮安附近之清江浦,使久废的大运河重新畅通。
永乐十四年(1416年),朱棣下令正式营建北京。
永乐十八年(1420年),北京宫殿落成。
这年九月,朱棣下令明年以北京为京师,正式迁都北京。
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朱棣在北京御奉天殿,朝百官,大祀南郊,迁都大政至此基本完成。
从此,北京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今天北京紫禁城的规模就是当时奠定的,整个北京城布局严谨,极为壮丽,是中国封建社会建筑史上的杰作。
北京新都城的建筑物在“规制”上遵循南京,是汉族政权的文化延续,除此之外,从拱卫京师的塞上长城,到富丽堂皇的紫禁城,以及南北贯穿、左右对称的“中轴线”,北京在整体风貌上与因势就形、自然布局的南京有了很大的区别。
明成祖由掌握军权而夺得皇权,深知军兵的重要。
尤其是京师的军兵,更是皇权的重要支柱。
明太祖时,京师设有京军,是最精锐的兵力。
洪武四年(1371年)统计,共有二十万七千八百余人。
但其中精锐,据说只有七八万人。
京军分编四十八卫,由五军都督府统领教练。
明成祖为加强京军,在京师组建三大营。
一是“五军营”,即原由五军都督府教练的军兵,分为步兵与骑兵两个兵种,包括京师卫所军和各地抽调来京的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