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杭说完诉讼请求和理由之后。
审判长说道,“下面由第一被告进行答辩,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异议,或者提出反诉的,说明具体诉求和理由。”
一个男人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
他就是冯林浩委托的律师,也就是星云律师事务所的那位刘峰。
刘峰自从上次和李杭和解不欢而散之后。
跟冯林浩商量过后,就放弃了私下和解的途径,开始认真着手准备这场官司。
毕竟在星云这家律所里,已经有太多的前辈因为代理一桩顶流明星的案件而声名鹊起,从此打响了知名度,在业内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说是一夜翻身都不为过。
刘峰对此很是羡慕。
但是这样的好事不是谁都能碰到的。
刘峰进入星云两年,也没有机会接手这样的案子。
大多都是一些小打小闹的明星告黑粉的案子而已。
这次他实在是运气爆棚,原本只是接受冯林浩的委托写了一封律师函而已。
自己的名字最多在律师函上出现,甚至没多少人会记得。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事态以意想不到的速度逐渐发展。
冯林浩居然被米蕊告上了法庭。
而冯林浩就顺理成章地指派刘峰作为他的辩护律师。
这天大的好事就这么砸在刘峰的头上,快把他幸福晕了。
况且这场庭审还是以网络同步直播的形式进行。
这时候保守估计有几千万网友正在线上实时观看。
只要他正常发挥,不出错地完成这场辩护。
即使碰上的律师是李杭,但他也不是两手空空来庭审的。
他觉得自己赢面很大。
只要赢了,那等待他的,就是前方的康庄大道了。
他要出名了,要发财了!
所以刘峰对这个案件的各种材料和证据准备得十分充足。
对他来说,这是一场只能赢不能输的仗。
刘峰整了整自己的领带和鬓角。
说道,“原告针对我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我方存在异议。”
“第一,冯林浩与原告米蕊的第一次见面,确实是在一次公开的品牌活动中。这一点有官方发布在网上的活动视频可以证明,关于这一点,我方无异议。”
“但我方认为,原告律师的措辞并不妥当。何为两人在活动中“相识”?顾名思义,相识指的是彼此认识。”
“但事实上,只是米蕊单方面认识被告冯林浩,冯林浩只是和米蕊打了个照面,并不记得米蕊的名字和样貌。连名字样貌都不记得,李律师却将其称之为“相识”,这恐怕是对审判人员的一种误导。”
“虽然在这之后,冯林浩与米蕊又有几次出现在同一节目的录制现场,但这都只是巧合。”
“第二,我方对原告所说的,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一事,予以否认,这是原告方凭空捏造的不实信息。至于原告主张米蕊未出生的孩子是冯林浩的,并且主张冯林浩支付抚养费,更是无稽之谈。”
“冯林浩先生自出道以来,一直是单身,从未谈过恋爱,全身心地投入演艺事业,废寝忘食,未曾懈怠,一直用最赤诚的态度,回馈每一位喜欢他的粉丝朋友。”
“被告冯林浩所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钱!原告妄图以不当手段谋取冯林浩的财产,实在可恶!”
“第三,近日来,由于原告对网上的谣言始终采取不否认、不澄清的态度,导致舆论不断恶化,进而导致冯林浩的名誉严重受损,许多工作都陷入了停滞状态,甚至被终止,给冯林浩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一个视工作为生命的人,却因为无端的诋毁,而被迫停止工作,实在令人痛心!”
“因此,我方提出两点诉讼请求:原告方需在社交平台对冯林浩进行公开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原告方赔偿冯林浩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五千万元。”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答辩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