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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番外 乔青回忆录上(第1页)

我是乔青。

在感受不到李妙臻生命气息的那一刻,我浑身都在颤抖。

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兴奋。

她终于死了。

我终于不用在听从一个女人的命令了。

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我哥是李妙臻的狗腿子,就像我爸是李翰海的狗腿子一样。

其实真正的狗腿子只有我爸和我哥。

从小我和我哥被灌输的思想就是保护大小姐。

第一次见大小姐的时候我是想保护她的,可是后来我发现。

可是后来发现,她根本不需要我保护,她身边有保镖,有保姆,哪里需要人保护呢!

而大小姐总是一副大姐的模样指使着别人做事,我才知道,她需要的不是我保护,而是我做她的小弟。

这个小弟一当就是三十年。

而我也掩饰的很好,从来没有让人发现过其实我是不服的,就连我家里人都骗过去了。

我一个男人,怎么愿意臣服在一个女人手下。

末世前我是因为需要有个好前程,愿意被庇护着,虽然心里有些不爽,可觉得这也没什么,毕竟李妙臻是真大方,随便哄哄想要什么她都会给你。

抛开她将我当成家生奴才不说,其实她对我是真不错,要什么给什么,但人都是贪心的,有了物质就想要尊重。

但从小被众星捧月的大小姐怎么会理解这种感受呢!

面临大学毕业的实习问题,只要我到大小姐面前诉诉苦就会被安排到公司,用不了几年也会当上高管。

但是我想有尊严的活着,所以我和其他同学一样,投简历,钱多少无所谓,主要是想自己做一件事。

结果我遇到了一个不错的老板,人看起来挺帅的,也好说话,而且还给我的同学介绍了工作。

怎么说呢?

第一份工作,虽然只有一个月,还是挺满意的。

说出来也不怕笑话,就是一个看仓库的,但是老板人很好。

不是大小姐那种对你好,而是把你当成一个人,不是命令你做事那种。

那应该是我人生活的最自在的一个月了。

谁也没想到会进入末世,再次见到老板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是个女生,叫李沛白。

当时我还奇怪,到底是多离谱的人会取耀祖这个名字。

重点是李沛白和大小姐是同学。

其实她们两人性格很像,又不像。

我第一见到大小姐吃瘪就是在她手里,我从心的不去帮忙。

毕竟这么多年我这个哭包窝囊废的形象深入人心。

大小姐是厉害,但再厉害也没厉害到那种地步,小时候大家都差不多,但是成年以后男女差距就出来了,我怎么可能打不过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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