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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再踏仙路(第1页)

思虑再三,决定这在修仙界的第二世,就用回蓝星时的名字,李志。至于修仙界的第一世李安民,就留在心底。

这次,从一开始就志在修仙,不再改弦易辙。

李姓,在这方世界,因为执掌上一纪元的大唐仙朝皇族姓李的缘故,就成了本界第一大姓,就算仙朝崩溃,改元新历一千多年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倒是不用更改。

上一世四十岁离开小竹山时,已经斩断过尘缘。

那次回出生的小县城,发现家里并无大的变故,二十年来,每年李志都有往家里寄过金银,所以家中购置了些田产、店铺,更加殷实了。

只是见家中之人皆无灵根,李志并未现身,留下书信银票,和一些世俗武技后就黯然离去。

如今又是六十年过去,何必自寻烦恼,昔时熟识的亲人没有仙缘在身,就算世俗武功练得再好,也已经阴阳永隔了。长生之路,也是孤独练心之路。

休息一晚,迎着朝阳,做完早课,运行了一遍功法,李志收拾了不入流却让人安心的迷魂阵,再次离开破败的道观,踏上了去往海万仙坊的征程。

“驾”,换了一身黑色的劲装,李志骑着一匹黄骠马疾驰在官道上,储物袋挂在腰带上,塞入裤兜里,背上是一柄长剑插在赤红色的剑鞘里。

好一个英俊少年郎,游侠仗剑走天涯。

按理说,炼气九层,又有八十年的修仙生涯,用法术御风术赶路绝对比一匹凡马来的快速。

奈何小竹山地处天南之地的最南端,天南之地已经算是修仙界的穷乡僻壤了。小竹山附近地界,对于修士而言,可以算得上是天南之地的穷乡僻壤,灵气十分稀薄。

要是用法术赶路,法力是远远来不及自动回复的,除非用灵石恢复法力,这对于一个炼气修士,可是奢侈败家之举。

李志索性来了个大换装,扮成一个初出茅庐的江湖侠客。只要骑术精湛,人马合一,并不比用御风术走走停停,时不时需要停下来,打坐恢复法力来得慢多少。

天南之地整体修仙资源匮乏,世俗中可是隐藏着不少,仙路断绝后,回乡开枝散叶的散修强者,若是招摇过市,可就成了明面上的靶子。

正思索着行走江湖的经验,从前方的小树林里冲出一个手拿长枪,腰挂朴刀,骑着一匹红马的青脸大汉,身后跟随着七八个拿着长刀的小喽啰。

“我乃黑风寨二当家,青面虎杨雄。前面的小白脸,识相的就留下马匹、宝剑和金银,滚回家中吃两年奶再出门。哈哈。”

李志无语的看着这一幕,之前用御风术赶路招来劫修,这次用凡马赶路招来拦道的路匪。果然人皇不出,世风日下。

修仙者不能无故屠戮凡人,但凡人先对修仙者不敬,修仙者杀戮数量不多的凡人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李志仔细感知着这十人左右的土匪小分队,发觉都是实打实的普通人,没有丝毫灵力波动。

暗暗在皮肤上运起一层薄不可见的灵力护盾,拔出背后的火云剑,就向土匪头子发起了骑士冲锋。

没错,灵力能节约就不必浪费。百年修行,武技也没落下,施展自己融合凡间武技而成的竹林剑法,一剑荡开青脸大汉刺来的长枪,顺势把大汉的手臂削落在地。

剑锋一转,第二剑挥下,一颗大好头颅掉落地上,双目圆睁,一脸诧异惊恐的表情。有两个小喽啰似乎和大汉关系不错,仗着人多势众,不信邪地舞着大刀要为二大王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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