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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态度(第1页)

练气修行到了一定地步,五感六识加倍的提升,又因为能与天机相感应,因此不少人或多过少都会预先感知一点东西来。

李牧在大殷朝修行之时,对儒家经典有所涉猎,其中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里面便有不少有关占卜的法门,他练气入门,与天机大道有感,在现代社会里,完全可以做到观人眉宇,断人前程。

他也是看到王金瓶浑身上下清气流转,乃是飒爽女子,刚烈性情,才会与之交往,意欲结成道侣。

修道之人,找道侣的重要性不啻于传承法统,王金瓶若是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李牧怎么可能与她一见钟情?

找对象又不是请客吃饭,那是一辈子的大事情,岂能如此儿戏?

况且修道之人,长生久视,对道侣的要求更高,长相身高什么的都在其次,学历家庭也没什么,最重要的是气运、秉性和资质。

长得不好看,体形不够好,对于修道之人来说,这都是小事情,只要道侣踏上修行路,自然就会改变气质,重塑外相,到时候要多好看,就多好看,皮肤要多细腻,就有多细腻,皮肉之美,只是小道而已。

家境学历什么的,对于修道之人来说,自然也无所谓,炼气士修为高深之后,闭关三年五载,或者百年都属正常,出关之后,什么高官显贵的亲戚朋友,什么穷乡僻壤的亲人,早就成为冢中枯骨,黄土没顶了。

以前的所有人际关系,所有富贵荣华,完全都没有了意义。

只有道心和气运资质,才是修道人真正的根基。

李牧找道侣,找的就是同道中人,王金瓶就属于这种有道心,又有道气的女子,只是须得慢慢引导,才能渐渐步入修行之门。

刚才上山之时,李牧便发现王胜群眉心带煞,死气缠身,今天当有一场劫难,因此才送了他一尊铜傀儡,以保其性命。

现在见王胜群询问,当即笑道:“王叔,我这小黄人很厉害的,牵引周天之力,以成护法天神,关键时刻能救人的。”

王胜群深深看了李牧一眼,笑道:“确实,今天我算是大开眼界了。”

王金瓶不明所以:“诶,你们再说什么?”

她扶助王胜群,关切道:“爸,您现在怎么样了?没事吧?那个沉木业呢?”

王胜群摸了摸脖子,摇头道:“我还好,咱们先上去再说吧。”

王金瓶还想再说些什么时,王胜群已经提前向山上行去。

她也只好在旁边搀扶着相随,上去时,看了一眼路边被踢断的松树,问道:“爸,这松树怎么断了?”

王胜群轻声道:“咱们先去看看你师傅,树的事情,以后再说。”

两人往上攀爬时,李牧并未跟随,而是取出手机拨打了何云忠的电话,结果却提示对方不方便接通。

“还挺忙!”

李牧收了电话,想了想,手掌一翻,掌心已经多了一把小小的飞剑,这飞剑不比铅笔刀大多少,通体赤红,光华流转。

他在黑水玄府内得了不少好东西,其中不乏炼器用的上百种材料,这把小剑就是他用火晶石尝试着炼制的简单飞剑。

至于真正的本命飞剑什么的,李牧暂时还不想炼制,一是炼器材料不够好,二是顾倾城至今还未传他天河正气,没有将天河剑派的核心法门授予他,三是李牧并没有想过要成为剑修。

他有家传九转元功,练气炼体,修行种种神通变化,才是真正的本源大道,天河正法虽然十分了不起,但李牧却也不一定非要修行。

即便是修行,也不会作为主功法,只能作为辅助参考,就如同他修炼赤炎剑经一样,作为一门对敌手段和辅助功法,主干还得是家传的九转元功。

嗡嗡嗡!

赤色小剑在他掌心不住颤动,如同鱼儿一般蹦跶,随后被李牧轻轻抛到半空:“去!”

嗤!

这这小剑化为一道红光,直奔山下而去。

此时沉木业已经逃到了莫愁山下的山林中,一脸惶急之色。

他自从公司倒闭之后,就一直赋闲在家,无聊时就出去旅游,满天下的乱跑,跟一些女子逢场作戏,倒也快活。

当初开公司确实挣了不少钱,即便是公司被取缔,他个人账户上依旧有一大笔钱财,可供他余生无忧。

前段时间,他参加了一场野外探险,后来不小心跌入了一座山洞,得了一场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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