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领头的给一整个嗷,跟他们说没几天我们就搬走。”
封口费?
这可是火腿啊!
可不是超市里卖的那种火腿肠!
其中不仅蕴含充足的盐分,还是能长时间存放的肉食,末世一旦降临,一克火腿的价格甚至能比上十克黄金!
老板他……还真是好心肠啊!
【来自沈山的好感度+1,现为50!】
“好嘞老板,你人还怪好的嘞。”
沈山回应一句,转身就筹备去了。
胡幽则脑袋一歪,没能理解。
好人?
这词儿跟自己也能挨得上边?
是,火腿的各种价值是很高没错。
可前提在于,他们能用得上才行啊!
如果是私下送火腿,那确实能帮助他们在末世之中生存,可要是大张旗鼓的每人都送上半截。
一旦末世降临,所有人首先想到的物资,就会是别人手里的火腿!
只要把火腿送出去,就能在分散旁人关注的同时,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
狠么?
是挺狠的。
不过末世之中,如果不对旁人狠一些,那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胡幽再次看向窗外,隐约看见几个熟悉的身影,哪怕是间隔二十八层楼,他也能认出这些家伙来!
这里面,可有不少上一世的熟人呢!
当时他和叶婉秋之所以会坐着皮划艇渡过暴雨期,就是因为在暴雨期第二十二天的时候,有一群人,合伙霸占了整个二十八层,同时也包括胡幽的房子,以及房子里所有的物资。
其中就有汪大妈。
美其名曰,尊老爱幼。
高楼层就该优先让他们住进去。
什么?反抗?
胡幽倒是想反抗,可架不住人家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把电锯!
那玩意儿,声音一响,理智瞬间+300%,所有冲动都被扼杀在摇篮里。
还好叶婉秋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搞到了个皮划艇,带着胡幽先离开了二十八层。
否则两人都不用心连心,说不定直接就在锅里骨肉交融了。
当时胡幽还以为叶婉秋一片好心,十分感动,后来才知道她是把自己当做储备粮!
想到这里,胡幽就不由打了个寒颤。
还好,这次不用再担心了!
沈山的办事效率很高,十分钟不到,下面就没了声音。
他拿着名单上楼,一共需要准备四十条火腿,除了这栋楼的大爷大妈之外,还有小区里的其他大爷大妈。
领头的,自然是以汪大妈为首的三人组。
胡幽痛快的取出火腿,让沈山明天送下去,之后就沉沉地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