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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杀了就杀了干脆利落(第1页)

张良也是有些哑然失笑的样子,他不知道赢野想做什么,但他知道,赢野此时不需要自已做出别的什么举动,只要他配合赢野自已的“戏”就可以了。

他抚掌大笑道:“这些人竟然想要殿下遵循他们的规则,当真是可笑啊。”

“不过是区区蝼蚁罢了。”

赢野微微点头,像是较为严肃的看着张良问道:“子房,你觉着依据昨日所看到的奏疏,以及其中所出现的漏洞,这管事该如何处理?”

张良微微低头,稍加思索,便直接按照秦律给出了答复。

《秦律》虽然被张良视为苛政猛虎,但实际上张良自已对《秦律》还是比较有研究的,而且除了对秦律管得太多,有些地方太过于严苛了之外,张良对秦律还是比较满意的。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你的朋友不一定了解你,但是你的敌人一定非常了解你!

世上若是对了解秦律的人进行一个排名的话,张良至少能够排入前五。

“依照秦律,当斩——连五户。”

是的。

这就是张良不太满意的地方了——诛连。

当年编撰秦律的时候,天下间的风气还是“亲亲相隐”,而儒家等学说也是较为提倡“亲亲相隐”,甚至对其有所赞赏的——但这对于法家来说,的确算是一种质疑。

商鞅为了让天下人不敢亲亲相隐,所以就制定了“株连”这个政策。

这个人若是违背了秦律,而你身为他的邻居亦或者亲属却没有举报他,那么你便同样是违背了秦律的人,要受到株连,受与这犯人一样的刑罚。

赢野听到了张良的话后,对他语气中略微有些不满的事情并没有在意。

别说张良了,就这点小事都要株连,他自已都觉着有些不合适,当即说道:“既然如此,那便依照秦律处死这人吧。”

本来听到嬴政的话,那管事是十分紧张的,但——当赢野说完之后,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毕竟要杀他,就必须是将他交到廷尉府——而后由丞相署、以及皇帝陛下统一进行批阅,一般来讲,这种事情轮不到皇帝亲自去看,皇帝顶多就是签个字,表示自已知道了就行了。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很多时候,给犯人定下了死刑之后,都会标注“秋后问斩”的原因。

为什么要秋后问斩?

因为要堆积一年的死囚犯名单,然后送到丞相署,等着丞相审视完了之后签字,再等到这命令传回来之后,就可以将那人杀了。

一来一回,差不多也就是一年左右的时间。

而这一年的时间也是留给这些死刑犯的时间——让他们托关系买自已命的事情。

这管事想到这里,整个人心里便松了口气,但脸上却依旧是要露出一抹害怕和畏惧的神色,口中甚至大声喊着“饶命”之类的话语。

但他其实是完全不担心的。

为什么?

因为他背后的人叫做“冯去疾”。

冯去疾何许人也?

当朝丞相,三公之一。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的砍头报告会上奏到他背后的主子手上,然后他的主子会帮他将名字划掉,然后。。。。他就重新活过来了。

既然如此,不过是去大牢里面待一段时间罢了,怕什么呢?

他甚至不无得意的想到“皇孙怎么了?皇孙不也是要遵循规矩?”

下一刻。

这小厮忽然有些茫然的发现自已的视角好像发生了变化,有些天翻地覆的意味——他好像看到了一具颇为猥琐的身体站在自已的面前,但那具身体的项上却没了人头!

再仔细一看,这不就是他自已的身体么?

而从腰间拔出太阿剑,而后干净利落的一剑杀了这管事的赢野并没有觉着惊讶和奇怪,他只是淡淡的用一旁侍从递过来的绢帛擦拭着自已手中的长剑。

待到将长剑擦拭干净之后,他才随手一丢,将那价值数十金的绢帛扔到了某个惊骇到不敢说话、不可置信的人的怀中。

这绢帛虽然染了血,但照样值钱——而且还会因为这是他使用过的绢帛而更加值钱。

“我还当他有什么铜皮铁骨的本事,所以敢在孤的面前试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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