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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抚养人我还在挑选中(第2页)

这是最亏的!

假设歌曲火了,虽然你只赚了卖歌的几千块钱,但是起码创作名字是你本人,这对创作者来说是一块招牌。

有利于提升自已的知名度,在后续歌曲售卖中,增加砝码。

刘天王笑道:“肯定比这个多。”

“多少是多少?”林立期待的问道。

“50W!”

(PS:价格别较真,毕竟我没卖过歌,只是按照剧情后续定价!)

“多少?”

“五十万!”刘天王笑着重复了一遍,见着林立吃惊的表情,他解释道:“如果买断的话,价格更高,之所以是这个价格,因为这首歌目前在网上验证过了。”

老谋子终于看到林立这小屁孩鬼灵精怪外的其他表情了,对于他的吃惊,很是满意。

他开口补充道:“这首歌曲后续还不止这么点,你还有分成。”

“对,你放心,每一笔钱都不会少,这点你可以相信我。”刘天王眼神认真。

“我当然相信你。”

林立对于他的口碑还是较为信任的,能火那么长时间,自然是有一定道理。

刘天王继续说道:“介于你现在还是未成年,按照律法,由你监护人代签,所以谁来签?”

有关律法,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包括签署合同等。

版权售卖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权益变动,超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理解和处理能力范围。

“额。。”听到这话,林立一时有点犯难了。

他现在是孤儿,没有任何监护人。

而在所处的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正在为其寻找抚养人,如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人抚养他,他理应会被送往儿童福利院!

当然,林立不知道的是,很多人在得知林立家庭情况后,已经在向当地民政局申请林立的抚养权。

这孩子一看就是未来有出息的人,养儿防老没听过吗?

他们都想收养林立,这样他们未来就是富一代了!

可听闻爹凭子贵?

“我暂时没有抚养人!”林立摇了摇头。

这时老谋子开口道:“杨蜜不是要抚养你吗?”

林立抿了抿嘴,“她啊,待定名单中!”

“你还有其他人要抚养你?”老谋子疑惑。

“暂时没有,这我也不得好好挑一下吗,你也知道,现在虐待儿童案件这么多,谁知道在外表现的光彩夺目,一回家就让我蹲小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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