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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满载而至 部落人笑脸相迎(第2页)

如果是一只野鸡,则是只算鸡肉和尾翎,因为鸡毛在部落没啥用,也就可以做一些粗劣的飞镖还能起点作用,鸡骨头更是没啥卵用,也就尾翎颜色好看且长直,可以用做头饰。

论起整体价值来,野猪比野鸡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所以很多外来人口,都喜欢把大的猎物用来换地皮,小的则留着自家吃。

因为大家伙不好保存,也不好携带,放上一两天就不新鲜了,除非有专业的手法来保存,否则都是尽快吃掉。

不像那些小猎物,有的也不剥皮,直接用火把外壳烤焦,这会形成一种天然的保护层,能延长肉食的保质期。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来部落的路上猎到大家伙的,如果进献的猎物较小但数量够多的话,也是可以分配到一块较大地皮的。

而且部落会定期收回一些没人住的房子,期限一般是半年。

毕竟半年都没有回来的人,多半是跑路了,要么就是出意外了。

不过部落地盘就这么大,一般一家人最多也就能分到30-50多平米就不错了。

但,雷权岂能是一般人,整活必须得整个大的,继续接受各种猎物滑铲不提。。。。。。。

时近中午,雷权终于如愿以偿的逼近了部落。

地星星奸雷权终于亲眼见着活人了!

从呱呱坠地到再次接触人类,雷权整整经历6个多月。

6个月啊,你知道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度过6个月是啥概念吗?

雷权那个激动啊,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

所以他只是心里激动了一波,脸上则是三分沉稳、6分紧张一分戒备。

综合起来就是——面无表情!

毕竟雷权算是个野生的,见到社会人总不能扑上去就喊同志吧。

很久没说外语了,雷权发音都觉着有点困难。

还是就正常接触吧,自己的身份么,就算个流浪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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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他需要在乎的人了。

在乎的人可能这辈子都再见不到了。

此时此刻,雷权才发觉到自己真的已经是个孤家寡人了!

穿越星空是个奇迹,雷权没把握在短时间内再复刻一次。

来都来了,则安之吧!

正值上午,人流量较多的时间段,雷权出现在了部落门口。

入口处,满身金装、颜值出众、气质沉稳、胯下骑着猛兽、背后财力充分彰显的雷权,很是引起了部落人一番评头论足,就连门口两个懒散的野蛮人守卫也严肃了起来。

部落来新人问题不大,隔几天就有一个或者一窝,啥种族都有。

但是能骑着一米多高的豹子、悠然自得、全身清爽、无伤无臭、发型不乱的新人太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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