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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一弹(第1页)

在从街道主任那里确认了插队所在地,母亲李素华回家帮闺女周蓉重新打点好行囊,然后对着周蓉说道:

“你都已经眼瞅着二十了,照理说我不该像小时候那么教育你了,只希望你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要轻易地做决定,在那边过的苦了,就回来看看,妈在家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李素华没再看自己的闺女,只是有些迟缓的转过了身,继续忙着自己手头的事儿。周蓉从没见过母亲这么对自己,她能从母亲的眼里看出她对自己的一丝失望,只不过此时的周蓉还是认为自己做的没错,生命只有一次,追寻自己的真爱哪不对了?

善于察言观色的叶晨,第一时间看出了姐姐周蓉脸上的执拗,他笑了笑,没再做声,从车站回来之后,他连话都懒得跟这个恋爱脑说上一句。叶晨深知,属于蔡晓光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以周蓉的性子,哪怕是在吉春周边插队,也还是会和冯化成继续保持联系,直到她上了大学,见识了冯化成的真实面目后,这种情况才会有所好转。

没有周蓉在的时候,叶晨和母亲在一起生活,两人之间有说有笑的,而周蓉的回归,打破了这样的局面,晚上吃饭的时候,母子三人在饭桌上一言不发,那种感觉别提多别扭了,屋里的氛围就好像是一个高压地带,一丁点的火星就能引起巨大的爆炸,叶晨才不会在这个时候胡乱插嘴,去触这个霉头。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叶晨和母亲李素华送周蓉再一次的踏上了旅途,看着消失的客运汽车,叶晨能从母亲的眼中看到一丝不舍。父母往往都是这样,嘴上说的严厉,心里总还是心疼自己的子女。叶晨上前搀着母亲,开口说道:

“妈,都在一个城市,只不过她去的是农村,想见一面还是很容易的,这下你也不用再担心是我爸那边不好交代了,你也可以放下心结了。这段时间你都瘦了,我前些日子在后院儿冻了两块豆腐,昨天做饭的时候,我看家里还留了点囊囊踹,晚上切点酸菜炖一炖,给你好好补一补。”

这种肥肉边角料,在东北方言里叫做囔囔踹,是对老母猪下腹部猪肉的称谓,也叫滚刀肉,切割困难,口感很差,除了炼油外勉强可以炖烧卤制,换作是现在,人们看都不会看上一眼,然而在当时那个物资匮乏的年月,没有人会嫌弃的,好歹也是肉。

听着叶晨的话,李素华笑了笑,用手掌摩挲着叶晨的脸颊,开口说道:

“我老儿子长大了,知道心疼人了,好,回去妈就给你炖。”

叶晨笑了笑,对着母亲开口说道:

“今儿个啊,您就回去歇着,啥都不用你干,一切都交给我来忙活,今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李素华听了儿子的话就是一愣,她在心里还是不相信儿子会做好饭的,不过还是没打消儿子的积极性,开口回道:

“行,今晚妈就等着吃现成的!”

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街道把叶晨安排到了木材厂去上班,叶晨被分配到了出料班组,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曾经的那位邻居,涂自强。

周秉昆与涂志强同是在共乐区光字片出生的,涂志强比周秉昆大两岁,周秉昆一向叫他“强子哥”,而涂志强总是叫周秉昆“昆儿”。他俩的家住前后街,二人是“发小”。

无论涂志强还是叶晨,都没跟别人强调过他俩是朋友,但厂里的人都认为他俩当然是朋友——在出料班,他俩还是同时干活儿同时休息的“对子”呢。电锯一响,出料是累死人的活儿,两两一组,轮番出料。

这种活儿只有那么一种干法,一组干一组歇,才可持续,不至于将人一个个全都累趴下。涂志强与叶晨抬沉重的木梁时,总是尽量往木梁的中间移肩,那样叶晨肩上的分最会减轻些。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叶晨知道他是个同性恋的缘故,对于涂自强这种所谓的照顾,有种本能的抵触,总是感觉他别有用心。

然而为了掌握涂自强的基本动向,叶晨不得不强忍住心中的不适,跟这位“强哥”日间熟悉起来。叶晨穿越到了这个时代,取代了原来的周秉昆,他当然知道这涂自强是个什么货色,而且坊间关于涂自强的议论也有不少,他来到这里也有些日子了,自然是有所耳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叶晨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跟这伙人过过招,自然是要把准备工作做在前头,他每天下了班闲来无事的时候,都会利用自己精湛的侦查技巧,悄悄尾随在他们身后,意在摸清这伙杂碎的底细。

在吉春市的每个区,都有些这样的男女青年,都是初中生,处在青春叛逆的高发年龄段。并且,家里只剩他们自己,父母或下放到干校去了,或被关押在牛棚里甚至监狱里。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几个小青年相互认识了,在感情上抱团取暖了,模仿古人,结拜为兄弟,“九虎”就这样诞生了。正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他们这群人对与他们命运相同的女孩子们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两边王八瞅绿豆——对了眼儿,于是“十三鹰”也凑齐了。没人清楚,所谓“九虎十三鹰”,究竟是他们当年自诩的呢,还是别人加在他们头上的。

他们皆无业青年,生存是头等大事。无业且要生存在城市里,得有特殊的本领。他们无师自通地实践出了另类生存“技能”,也可以说是生存本能驱使的结果——扒、偷、骗、抢,可以说除了正事儿,歪门邪道儿他们样样精通。

俗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有“十三鹰”在外围利用自己天生的女性魅力给他们打掩护,“九虎”做起坏事来几乎是无往而不利。他们习惯在火车上作案,按东北老话讲,他们这伙人干的是“蹬大轮儿”的行当。

所谓“蹬大轮儿”,是指在火车上对人实施扒窃。那时,人们出远门的机会不多,能乘坐火车出行的大都是因公出差或探亲访友,还有一种就是因病上外地就医。当时,不管是因公或因私,只要是出门远行,就要携带一定数量的现金。

华夏有句老话:穷家富路。意思是说平常在家时可以节俭一些,而外出远行最好多带些钱财,以备应急之用。至于带多少钱出门,人们往往会根据所办事情的大小或自己的经济情况而定,这属于个人隐私。

但是,这个千百年来老百姓出门的习惯却被这么一伙人给“惦记”上了,这伙人用贪婪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火车上人们的钱包,随时准备出手。可以说这群“九虎十三鹰”是缺了大德,如果是因公出差或是探亲访友还好一些,一般被偷了也只能是暗叫一声晦气,因病就医的遇到这伙人可就倒了血霉了,往往都会因此延误自己的病情。

水自流是“九虎”里的大哥,负责在背后出谋划策,运筹帷幄,“棉猴”骆士宾则是“九虎”里水自流的手下,为人凶残狡诈,阴狠毒辣,因为他瘸了一条腿,再加上他浑身上下都是心眼儿,和骆士宾配合的相得益彰,两个人可以称得上是现实版的狼狈为奸。

至于涂自强,则是属于那种冲锋陷阵的类型,在武力值这一块还算是说得过去,强烈的男性荷尔蒙自然吸引了取向扭曲的水自流的注意,而水自流除了腿瘸,长的也是妥妥的小鲜肉一枚,经过一番相互试探,鱼找鱼,虾找虾,这对臭鱼烂虾凑到了一起。

涂自强是一号,水自流是零号,水自流从此在心里一直把涂自强当成是自己最亲的男人来看待,可以说除了郝金龙和金月姬亲生父母外,涂自强在他心中的地位最高,要不然在原本的世界里,也不会发生在刑场上,水自流宁可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也要把自己那顶崭新的羊剪绒的皮帽给涂自强戴上。

前面说到水自流的亲生父母是郝金龙和金月姬,没错,水自流这只狈还有个身份,他是周家老大周秉义的舅哥,郝冬梅的亲生哥哥。当年父母因为工作环境的复杂,把他拜托给老乡代为照顾,这也导致郝金龙和水自流失散多年,水自流就是在那时,受重伤腿瘸掉的。后来郝金龙查到了水自流,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同时也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的人是涂自强。

在那个时代,这件事并不被接受,更何况他还一直在做违法的事。这对身居高位的父母来说,是致命的污点。所以郝金龙不能公开和水自流相认,但他却在背后一直帮助水自流。水自流出场时穿得那件将校呢大衣,就是郝金龙送给他的。

自从郝金龙和他相认,水自流知晓了自己的身份,他表面上给自己改名水自流,以示和郝家撇清了关系,其实心里对郝家还是怨念颇深的。叶晨可不相信水自流不清楚周家周秉义是自己的妹夫,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屡次的霍霍自己妹妹的小叔子周秉昆和他媳妇郑娟,由此可见他的心理有多么的扭曲和病态。

周秉义和郝冬梅初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后来两人更是一起去了通辽支援建设,这些水自流都是知道的。而水自流在刑场送别涂自强,得知郑娟怀孕了的消息后,眼珠子一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将在一旁昏倒的周秉昆拉下水,让他出面每个月去给郑娟送生活费。

他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作为涂自强的爱人和骆士宾的老大,他太知道郑娟的容貌对于一个血气方刚,初入社会的小伙子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每个月的接触足以让周秉昆沉迷在郑娟的温柔乡里不可自拔,而郑娟本身是被骆士宾视为禁脔的存在,以骆士宾的为人是肯定不会放过周秉昆的,这时候他就可以躲在一旁看戏了。

至于水自流唆使骆士宾,每个月给郑娟送去三十五元的生活费,目的也没有想象中的单纯,因为他和涂自强的关系,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个自己的孩子,所以他才会在骆士宾见色起意,酒醉侵犯郑娟的时候,选择了袖手旁观。

他知道以骆士宾凉薄的性格,是不会把孩子这个拖油瓶当回事儿的,而水自流虽说喜欢男人,但是他骨子里一直都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后来他唆使骆士宾找到周秉昆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根本原因。

水自流之所以会在涂志强死后,肩负起照顾郑娟的责任。其目的,无非是为了郑娟腹中的胎儿。他希望骆士宾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他也能借此弥补自己人生中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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