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还是可以看到他看了我几秒,遂轻轻在我脖子上咬了一口,磨牙道:“亲都不准亲一下,还撩这个。”
“就是喜欢你看你想吃吃不着的样子。”我得意地实话实说。
“坏蛋。”他说着,伸手轻轻在我的脸颊上捏了一把,“当心撩毛了我,到时候你哭都来不及。”
*
接下来的两周,生活很平静。
我没能想起来更多事,而梁医生也发来了邮件,称我的检查结果一切正常,要我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
我是不可能有压力的,三只很听话,而且很聪明,一屋子女佣会照顾他们,我只负责和繁华一起陪他们玩儿。
繁华也把我照顾得好好的,体贴得找不出任何缺点。除了每天总是缠着我,想讨几个亲亲以外,若硬要说缺点,那只有一条:他总是不想聊工作。
这两周,我查找了很多有关F。H的资料,发现这间公司是科技行业里的世界极大公司,虽然才成立短短不到十年,业界却极为看好。
我虽不懂经营,但至少看得出这间公司的产品和技术都是顶尖,而且竞争对手根本无法企及。
而且,资料表明,繁华其实是技术出身,核心技术是握在他手里的,这也是为什么,总部的技术团队都撂挑子三个多月,业界仍然一点也不担心它的营收。
所以嘛,以F。H现在的情况,远不至于、甚至说傻子才会选择卖掉它。
毫无疑问,繁华肯定有猫腻。
我当然要弄清它。
为此,我先去询问了我比较信任的范伯伯。
老人家最近挺忙的,因为夏天到了,之前他种的菜有的开始生虫,有的开始收获,他每天都戴着草帽,像个老农似的在田地里忙活。
这天,我趁着繁华陪孩子们练钢琴,到地里找到范伯伯。
他一边摘黄瓜,一边听我念叨,末了笑着说:“菲菲这小脑袋是闲不下来呀,是不是呆在家太无聊了?”
“那肯定呀。”我说,“我想当CTO呀。”
“那有什么好?”范伯伯说,“整天尔虞我诈,忙得要命,要早衰的。”
“您也觉得他应该把公司卖掉吗?”我始终没有问过范伯伯的职业,那是因为我觉得他是个江湖大佬,有些东西他不说,我就不问,我信他这个人就够了。
“他说,公司太忙,而且总部不在这边,留着公司就没办法照料你。”范伯伯笑着说,“所以就卖给他姐姐嘛,那丫头喜欢得很。”
繁华的公司总部在大陆,那个城市对我来说很陌生。
我说:“我可以陪他去总部呀,正好这里的菜不好吃,气候也不好。”
E国很喜欢刮风,可谓是一年刮两次,每次刮半年。
范伯伯闻言动作一滞,眨眨眼,缓慢而温和地问:“你……是不是想问问家人的事?”
“家人?”
我明白他的意思,从我醒来,只问了一次有关父母家人。
当时范伯伯和繁华都在,范伯伯没有正面回答,顾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