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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血腥祭品(第1页)

马修深吸一口滞涩的空气,疲惫和麻木如同粘稠的油脂将他紧紧包裹。那是金属、血肉、灰尘与岁月的味道,让人窒息。下一秒,他呼出一口浊气,猛地扬起手中的钢盔,又一次砸向身下的敌人。

敌人没有回应。

要塞的外层平台一直都不是个平静的地方,只是曾经的劳动号子和牲畜的嘶鸣已经被丧失理智的呻吟和怒吼取代。马修努力回忆着曾充斥于此的美妙劳作,以忘掉平台和走廊上正在发生的无尽暴行。然而打这场没有荣耀可言的战斗陷入意料之中的混乱时,嗜血的狂热便开始刺激每个战士的神经。没人能在这场内脏与颅骨的狂欢中保持哪怕片刻的清醒。

该做什么,该下什么命令,马修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这可不是他想象中值得铭记一生的荣耀时刻,散落一地的破碎尸体和散发着恶臭的血浆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真正的前线战场和描绘猩红大公率众冲锋的辉煌画作没有半点相似之处。凡人的杀戮手法平庸而无趣,但对首次踏上战场的新兵们来说,像这样充满愤怒和痛苦的深渊,已经能把他们乏味的感知神经撕碎几十次了。

马修只感觉头晕眼花,想躺在地上好好睡一觉,但本能的肌肉记忆还是驱使他再次抡起头盔,狠狠砸向身下的尸体。每一次钢铁与骨肉的碰撞都会留下更加骇人的血腥印记,但哪怕敌人早已脑浆迸裂,马修还是在机械地重复着手上的动作,甚至懒得扭头瞥一眼另一个怒吼着扑向他的敌人。

“别他的犯病了!”驼背的劳恩气喘吁吁地替他挡住了敌人的袭击,“左翼要撑不住了,快去帮忙!”

马修好像如梦初醒,他眨了眨眼,似乎用了几秒钟来理解劳恩的命令。他笨手笨脚地捡起佩剑,把已经变形的头盔重新戴好。在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长矛的时候,一个女兵在他身旁倒下,她的手臂被短剑贯穿,只能蜷缩在尸堆上发出无助的尖叫。没有治疗药剂,没有治疗术,没有医生,更没有希望。

几乎没有因思考而停顿,马修的身体动了起来。他抄起长矛将那个想给女兵补上致命一击的敌人给捅穿,速度快到难以置信。

他就要死了…

他死了,是我杀了他。

马修慢慢推开长矛,让那个正不断抽搐的敌人坐倒在地。他利落地踩着那人的肩膀,将有齿状豁口的矛头从他的胸口拔出。那一瞬间,两人的目光有了短暂的交集,这是马修第一次与将死之人对视。他很愤怒,没错,但在名为虔诚的狂怒之下,是属于人类的恐惧——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剩下的只有痛苦的死亡。

安息吧。马修看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被泡在脚下的血水中,默默地献上了祈祷。谁知道这家伙生前到底是个残忍无情的刽子手还是个温和雅致的体面人?现在他就是一大块肉罢了,不再比一块猪肉或牛肉高贵。

“稳住,都给我稳住!”劳恩大声喊道:“坚守住你们的阵地,援军就快到了!”

新兵们的精神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大多数人到现在还没有逃跑真是个奇迹。这些刚摸到武器两周的新兵被迫要联合起来对付一支在任何方面都比他们强的敌人。这从来都不是普通新兵能胜任的工作。

“长官,”齐用嘶哑的声音说。“左翼需要支援,再调来五十人,我们就能把敌人击退。”

马修看着她,齐一手撑着战旗,一手握着长剑,黏糊糊的血水从她的头盔,制服和武器上滴下。在一小时之前,他刚刚亲吻了她那张二十岁出头的脸,而现在凌乱的发丝和苍白的脸让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四十岁了。

“克鲁泽,把你的人带过来!”马修大喊。

“别他的鬼叫了,”劳恩的怒吼从前面传来,“克鲁泽被那群混蛋杀了,你丫赶紧去顶上!”

“马库斯!”马修不死心地又喊了一声。

没人回应他。假如马库斯那小伙子还活着,他一定会用自己独一无二的公鸭嗓作出回应的。现在马修只希望他是逃走了,而不是死于乱军之中,毕竟马修每次抱起鲁特琴的时候这个小伙子都会如痴如醉地听完整场,马修可不希望自己少个忠实的听众。

“啊,该死的!”马修气得直跺脚,“旗手,跟紧我,现在我就是那五十人了。”

“您可以逃,长官。”齐瞥了一眼正在浴血奋战的劳恩,“假如…我是说,假如他背叛…”

“那是他该担心的事。”马修拎着长矛头也不回地冲向左翼,“但假如我现在逃跑,该下地狱的人就是我了。”

“长官!”

马修对齐的提议充耳不闻,抛开他不愿背叛战友的原因外,他得承认手上沾满鲜血的感觉还真不赖,原先时刻都在绷紧的神经在杀戮中渐渐松弛。马修的技艺本来就不差,只是他一直都没赶上实战,现在他紧握着长矛,快速扫视着周围可能出现的威胁和攻击途径。这些新兵太软弱了,即使活过半个钟头的人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正规军,开始习惯杀戮,他们也软弱无力,只能一边流着悲伤的眼泪,一边和敌人扭打在一起。

有一些位置靠后的伤兵注意到了马修,并开始为他的到来欢呼,但马修没理会他们,他可没心思证明自己的优越性。六个小队,整整三百人,左翼的伤亡是如此惨重,以至于现在只剩不到一百个浑身带伤的士兵还在敌人的猛攻下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防线。敌人都挤在平台的石阶上,依靠人数优势在拉锯战中不断蚕食着守军的活动空间,当侵略者意识到敌人因长官的亲临而士气大振时,便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马修身上。然而,只是看了马修一眼,许多方才还不可一世的人便畏缩了——马修呼吸急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紧张地发出嘶吼…这家伙看上去是如此危险,他瞳孔里汹涌的怒火好像能焚灭灵魂。马修正在用尽全身力气压抑着狂怒的兽性,但理智能维持多久呢?他想战斗,想杀人,在暴怒中他只想把那些屠杀他手下的杂碎们碎尸万段,以偿赎自己应带所有人安全回家的承诺。

“所有人,跟我上!”马修挺起长矛,怒吼着冲向敌群。愤怒让他失去了目标,鲜血遮蔽了他的双眼。什么战士的荣耀,如此空洞的谎言。他曾相信过荣耀,但随着伤亡人数的增加,除了燃尽战斗的愤怒外,其他东西越发没有意义了。他记不住自己夺走了多少人的生命,但他能清楚地记住每一次杀戮的记忆。泼洒鲜血,避开锋刃,再用雷霆之势回击。在这一方窄小而血腥的屠场中,他在无尽的杀戮中陷入了麻木——他不再为任何一次胜利感到骄傲,不再为杀死一个比他强壮的敌人而兴奋。领主给了他一个体面的军官头衔,而战争把他打回了原形——一件武器,一头失去理智的野兽。

血肉横飞。

这是马修第一次踏上战场,如果有得选,他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每呼吸一口令人作呕的空气,他都觉得喉咙像要燃烧起来;哪怕穿着厚实的军靴,他仍能感受到粘在脚底的血液是怎样滚烫炙人。仅仅过了十来分钟,他的盔甲便被汗水浸透,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咸咸的腥味。哪怕是丧尽天良的恶棍,也不可能有足够的激情和勇气在这种环境下保持理智,更别说马修只是个胆小怕事的普通人了。

汗水流过额角的伤口,带来的刺痛终于使马修又有了些精神。现在是大白天,但感觉像是在半夜。天空又低又脏,漆黑一片,唯一的亮光源自正在燃烧的废墟,血浆和汗水把脚下厚厚的尘埃变成了一种踩上去吱吱作响的烂泥。虽然每时每刻都有双方士兵倒下,但战斗从未显露结束的征兆。钢铁铸成的利器在切割血肉时发出的湿漉漉的闷响不绝于耳,仇恨与恐惧进一步刺激着疲惫的士兵们发起更疯狂的攻击。马修可以断定,地狱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不对。马修及时纠正了自己的看法:这就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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